地坑院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像西黄土撼地区的人类居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著名的仰韶文化遗存还有陕县庙底沟以及陕塬上的小南塬、庙上村、人马寨、窑头等仰韶文化遗址多处。
仰韶文化的特征,一是以原始农业为主要经济形式,二是民居均为园形或方形的地坑式窝棚。这些地坑式村落,都有台阶供上下,这些台阶有直坡式的,还有沿坑壁螺旋上升式的,这可能就是地坑院的雏形。庙底沟仰韶文化遗址发掘出的用于翻土、挖士的石锄、石铲,特别是磨制的大型舌形或心形的石铲,为这种地穴式建筑的挖衡提供了较为先进的工具。此可见,地坑院的源头大约在仰韶文化时期。 地坑院建设般兴盛时期,20世纪50~80年代的情景,找们却历历在目。那时址然经济比较落后,但社会相对稳定,在当时人口政策的形响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急剧攀商,农村家庭子女平均在五个左右。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在60~80年代逐渐进入婚龄,居所需求压力很大,而那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又不高,农民手中持有的货币从极少。似修建地坑院只要人手多,没有钱也能很快完成,并且址多又可住4~5户人家.这种一举几得解决孩子结婚住所问题的方式,成了黄土台阶平探农民的址优选样。在当时,一个千人的村庄每年审批7~8座地坑院是很正常的,我们所看到的地坑院绝大多数都是那时候建造的,从某种彻变上说,地坑院也是时代的产物。
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人类居住从地下走向地上也是大势所趋,加之地坑院占地面积大,一座院占地一般为1--1.5 亩土地,是现在农户宅基地的3-5 倍。最晚的院子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建造的,之后村民们多是在新批宅基地上造房或是在地坑院窑顶造房,没有人再挖造地坑院,“穴居”地坑院的人已日见稀少,废弃的窑院或填没,或塌陷,难觅往日风貌。90年代中期,由于地坑院占用土地过多,许多村子本着“退宅还耕”的要求,开始填埋地坑院,使地坑院这一民俗建筑遭到极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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