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坐在驾驶位上不开车,到底算不算酒驾

如题所述

喝酒后坐在驾驶位上不开车不算酒驾,喝酒后开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算酒驾。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第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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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4

第2个回答  2018-04-15
当然算酒驾!
最高院、最高检及公安部曾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道路”的范围,即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也属于“道路”范围,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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