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7-09-21
根据规定,2017年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10月1日(星期日)、10月2日(星期一)、10月3日(星期二)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公休;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两天公休调至10月5日、10月6日;9月30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一)开始上班
因此,5号的休假属于休息日调休。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10.05上班也就是两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