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生父亲去世了。我想和我后爸一个姓。我母亲也同意。需要什么复杂的程序吗?希望可以由律师给我解答

我的亲生父亲去世了。我想和我后爸一个姓。我母亲也同意。需要什么复杂的程序吗?希望可以由律师给我解答我今年16岁。即将要17岁了。

亲爹去世。你想和后爸一个姓。你母亲也同意。需要什么程序吗?
改姓名年龄小好改姓名因为(指的是刚出生婴幼儿0~3岁)这个好改姓和名字。
如果成年了改姓名有些难需要很多手续。
一个是你后爸的户口本等一系列手续我在百度上给你找一下。
成年人更改户口和身份证,首先在当地派出所,开据一份户口变更的材料,首先由当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所长以及户籍科科长签字),然后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户籍科,由相关领导人签字,然后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更改参考。
1、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1)因父母离异更名;(2)再婚子女更名;(3)被收养人更名;(4)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5)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2、更正姓名的审批。对正在受侦查、正在受刑罚(含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劳动教养、正在被羁寸甲人员,不予更改姓名。16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姓名,没有充分理由的不应轻易给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在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由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更正。16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原刚上不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交户政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被收养或被认领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才可给予变更。再婚子女自愿随继父姓的, 须经其生父同意。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变更意见的,公安机关应予恢复。公民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我国民族众多,姓氏较为复杂,有关风俗习惯各异等诸多情形,户口登记机关不应也不便对公民姓名字数加以限制。少数港澳同胞及华侨回内地定居入户时要求使用中英文夹杂或全外文名登记户口的,须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该栏填写,但不允许填写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通婚后本人申请将其户籍登记姓名更改为随夫姓的,可以根据本人的申请, 为其办理姓名更改手续。
朋友这个你找律师?
你应该去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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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5
让你的监护人带你去派出所改名就可以了呀
第2个回答  2017-09-05
去派出所咨询,他会告诉你怎样操作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9-05
下一个(平安金管家),可以在那里了解一下追问

平安金管家。他是干什么用的?

追答

里面有法律方面的知识,等下截图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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