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犯罪的是:

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B
本题考查刑法。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A项正确,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抢劫是为犯罪做了准备工作,是犯罪预备,故构成了犯罪。
B项错误,乙只是向其朋友赵某表示了意图,并没有付诸行动,故不构成犯罪。
C项正确,丙毒死看家犬是在为盗窃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故构成了犯罪。
D项正确,丁跟踪调查刘某是在为抢劫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故构成了犯罪。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