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低保证大病补助多少?

如题所述

超过部分按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的30%-4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3000元。

以湖北省为例,依据《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户患上述重大疾病且当年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扣除各种报销及补助部分,下同)超过2000元时,超过部分按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的30%-4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3000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和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患上述重大疾病且当年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超过500元时,超过部分按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的40%-6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3000元。

扩展资料:

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不需本人申请,直接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名单,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

2、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个人应当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花名册和用款指标,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从五保转移支付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直接划转到合作医疗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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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0
一分钱不补。
按规定低保户生病住院的可以按医保报销后再按低保二次报销,但不是补助多少钱。
所以一分钱不补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24
大病救助属于低保户的报销流程如下:
住院低保报销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2、审核: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
3.审批: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审批材料30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0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备注:
1、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2、此外,3种情况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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