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基本特点是:
1、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2、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3、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
5、在国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6、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均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具体事物进行的协商主要采用以下一些形式:
1、民主协商会
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开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就将要提出的重大政策、方针与民主党派人士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2、高层谈心会
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自己的需要,不定期地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小范围的谈心,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和想法。
3、双月座谈会
中共中央主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但重大事件随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