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厂工作四年,厂无和本人签劳动合同亦无买社保。本人现想自动离职,可否拿到补偿?补偿多少才合理

如题所述

根据您说的内容,要想获得补偿,您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辞职才可以主张补偿金,如果写的因个人原因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工作正好4年的,就支付4个月工资,超过4年但不满4年6个月的,支付4.5个月工资,工作满或者超过4年6个月的,支付5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见《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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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8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你好:
1、你工作4年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你与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并缴纳费用,没有办理的应为劳动者补办补缴,如果单位没有开立社保账户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应缴金额支付);
3、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这种情况应该获得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行动建议】
1、你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相关赔偿金;
2、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举报和投诉,要求监督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3、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还可以依法起诉。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指导、代理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22-07-23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且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离职可以赔偿四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22-08-08
如果是自动离职,是得不到补偿的。必须要先提出赔偿问题,然后再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达成赔偿协议后再离职。至于能赔偿多少,要看具体的协商和当地的规定。
第4个回答  2022-10-04
以对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要求解除并给予赔偿。
第一,要求补交社保,以实际应缴纳的标准缴纳。
第二,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补偿四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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