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工伤罚个人的规定吗

劳动法中有工伤罚个人的规定吗

  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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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1
  工伤职工不因本身过错影响工伤保险待遇,但违章操作用人单位有权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工伤职工不因本身过错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但工伤往往与事故相关,工伤职工本身往往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和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规定,工伤职工对事故造成有过错的,有关机关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对其进行处罚。
  按无过错原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违章处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互不影响。
  《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4]7号
  四、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
  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下达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抓好落实,确 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大幅度减少事故数量特别是事故伤亡人数。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 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 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 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作出严肃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25
劳动法没有规定处罚个人,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