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

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诈骗罪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同时形成立案标准。

在此规定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1998年11月27日在《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中也规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诈骗(未遂)罪的犯罪数额不一定非要达到数额巨大,数额较大同样构成犯罪,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这种观点直接违反了《诈骗罪解释》的相关规定。

其次,数额较大只是诈骗犯罪的一般情节,不属于“情节严重”,再次,对于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诈骗未遂行为进行处罚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扩展资料:

根据《诈骗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诈骗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同一诈骗行为,同时存在既遂和未遂的,不能并罚,只能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考虑到无论是诈骗既遂还是诈骗未遂,都属于诈骗罪,不是两个罪,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以高某利用发短信诈骗的案件为例,高某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送诈骗短信10000条,其中有100条短信诈骗成功,诈骗金额为10万元,另9900条短信属于诈骗未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高某诈骗既遂犯罪确定刑期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于高某诈骗未遂犯罪确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因为对于高某诈骗既遂的量刑较重,则应判决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参考资料: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网-浅析诈骗罪(未遂)的认定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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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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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规定了: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但是,该《解释》并未规定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至于何为情节严重,该《解释》虽未明确,但可参照该《解释》第一条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同时,由于诈骗罪和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型犯罪,刑法条文中,也是将数额巨大与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与情节特别严重相并列,可见其立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因此构成诈骗罪未遂 符合情节严重情节 达到立案标准
不清楚,可以参考登录http://tieba.baidu.com/p/4314322768去免费咨问及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1
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欺骗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取得财产。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意愿而是遭遇的客观障碍,被迫停止。这是用以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标志。
第4个回答  2019-08-06
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为: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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