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自行车正常的从非机动车道行驶着,正要过斑马线的时候,突然跟一辆在斑马线上行驶着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
两个车主各执一词:
自行车车主觉得自己正常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且对方不是行人而是电动自行车不用“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要全责。
电动自行车车主觉得,自己是在斑马线上过马路,被横闯斑马线自行车撞倒在地,无论自行车走在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都必须“礼让斑马线”,自行车车主全责。
请问究竟两位车主均需要负什么责任啊?
这时的交通信号灯是什么? 这个事故中必然有一方是闯红灯。闯红灯方要承担责任。
电动车过斑马线应下车推行而不是骑行。所以,即便自行车违法行驶碰撞了电动车,骑行电动车的一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原则上,直行车辆遇到横道线(斑马线)上有人车通过均应礼让。
国人遇到事故各自都拼命指责对方并设法洗脱自身责任;发达国家遇到事故都首先向对方道歉并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搞不清楚时也不争辩,向对方道歉后静等交警裁定。这就是文明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