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是另一方的名字,继承后出售需要交遗产税吗?

房子是母亲婚前卖房子的钱买的,只有母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死亡,母亲一人继承房子,现在要过户到我名下需要遗产税吗?如果我以后要出售是否要交遗产税?

首先,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所以房产只有对方姓名并不影响您继承时出现征税,但是您的房屋出售行为要缴纳房地产税等税种。
法律分析
一、首先,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财税函〔2017〕197号:“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我国未规定遗产税。
二、继承房产是否收税?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下列情形免征契税: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所以您继承不缴纳契税,但是出售都是要交税的。(住房交易涉及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其中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由卖方交,只有契税由买方交。但是,买卖合同可以约定税费具体由谁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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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没有遗嘱,属于死者名下财产住房的份额,死者配偶和死者父母平均分配继承,需要双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配偶一人继承,其余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死者配偶凭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对死者遗产同时有第一继承权。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的时候,作为死者父母也不会直接要求分割死者的遗产,但严格来说,死者遗产中有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遗产之前,就应当先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7
不需要交遗产税。
无论是过户到你名下时,或以后出售时,都不需要交遗产税,因为国家没有开征遗产税。
但无论是要过户到你名下,或以后出售,都要按规定交纳房产的过户税费,按一般二手房过户税费计算交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26
目前国家没有开征遗产税。望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6-25
一、赠予的房产出售时
(1)营业税:与继承房产相同。
(2)个人所得税:只能采取核实征收。因赠予的房产取得的成本很低,只有很少过户税费,在卖出时近差额核实征收的基数就非常高,个税 = (评估价 - 转让过程的税费 - 原值0 )*20%。也就是几乎是按全额征收20%的个税。
出售赠予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二、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
(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
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三、三种过户方式的费用:
1.以继承方式过户
公证费、登记费。几百元可以搞定
2.赠与方式过户
契税3%,印花税
3.买卖方式过户
契税1%(二套3%);营业税5.6%(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个税可按核实征收(收差额的20%)或核定征收(全额的1%),一般是按核定征收。
注意: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目前在目前没有遗产税的情况下,继承是费用最低的。以继承方式过户,存在一个麻烦,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将房产留给某一个人,那就要按法律界定有多少个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就需要其它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公证承诺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无法过户。所以,房产所有人生前最好先留下遗嘱安排好该房产由某一个人继承,并做公证。
但继承必须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实行,若担心将来开征遗产税,父母想提前将房产转给子女,最好以买卖方式过户,而不要用赠予方式,否则将来子女出售此房产时会被征收高额的个税,得不偿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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