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违反市场监管秩序的犯罪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行为是:
(1)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规定,实行不正当竞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虚假广告行为,串通投标行为。
(2) 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犯罪行为。主要指违反国家对经济贸易、有价证券以及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从事经营贸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合同诈骗行为,非法经营行为,强迫交易行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和倒卖车票、船票行为,非昧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
(3) 扰乱市场进入秩序的犯罪行为。主要指违反会计法、审计法以为进出口品检验法等的规定,提供不实的中介服务或者逃避商品检验,致使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和资格的企业、公司进人市_进行营或者使必须经法定检验的商品不进行检验而擅自进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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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2
监管类商事犯罪
  商事犯罪,是指违反商法强行性规范,严重危害商事关系,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简言之,商事犯罪就是发生在商事领域内的犯罪。
  商事犯罪作为一类犯罪,其内涵必有刑法学上的依据,同时商事犯罪又是发生在商事领域,又有其商法学上的依据。商事犯罪的定义具有以下三层涵义:
  (一)商事犯罪行为是商事违法行为
  刑法是后盾法、保障法,是在其他法律部门调整的基础上,对其中严重危害行为的二次调整,商事犯罪是商法(商事法)的后盾法、保障法。
  商事犯罪属于法定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主义的内在要求),是以违反商法的强行性规范(所谓强行性规范,是指当事人必须为或禁止作为一定行为的规范。根据否定性评价的指向不同,强行性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为前提,只有商事违法行为才有可能成为商事犯罪。对商事违法行为的入罪,一方面要看其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还要看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需要。但刑法对商事领域应本着谦抑的精神,应坚持商事犯罪是国家保护商事自由和干预商事行为的最后手段的立场。
  (二)商事犯罪是严重危害商事关系的违法行为
  关于商法的调整对象,现在的通说是“商事关系说”,即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方面,商事犯罪这种违法行为,危害的是商事关系,即侵害商主体关系、商行为关系和商事监管关系。危害商事关系的结果是侵犯了商事自由及违反了法定商事规则和制度。另一方面,强调危害的严重性,任何违法行为皆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但未必是犯罪的行为,只有当社会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才作犯罪处理。因此惟有对商主体关系、商行为关系和商事监管关系的危害达到相当程度,需要发动刑法加以规制时,才能成为商事犯罪。
  (三)商事犯罪是触犯刑法并应给予刑罚处罚的违法行为
  商事犯罪是触犯刑法并应给予刑罚处罚的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商事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在刑法中明文规定为犯罪并科以刑罚的行为,才能成为商事犯罪。
  通过商事犯罪进行分类研究,可以更加深入具体地把握商事犯罪的本质,揭示商事犯罪内部个罪间的共性和个性,方便商事犯罪的理论研究,增强商事犯罪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
  由于商事关系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以及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纵横交错,使得商事犯罪的种类复杂、形态多样,对商犯罪分类的标准也是多种多样,如根据主观心理态度的不同,商事犯罪可分为故意商事犯罪和过失商事犯罪;根据行为发生在商事活动的不同阶段,可将商事犯罪分为商主体设立过程中的犯罪(或称商准备过程中的犯罪)、商事经营过程中的犯罪和商主体终止过程中的犯罪;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目的的不同,可将商事犯罪分为交易型、诈欺型、占有型、破坏型犯罪等等,不一而足。

本文仅就客体分类法及其包括的罪名作表述。法律依据截止现行刑法(截止刑法修正案九);罪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截止到补充规定(六)。
  商事犯罪共137个罪名,约占刑法中罪名总数的四分之一。具体如下:

监管类犯罪共58个具体如下: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共9个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共13个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第224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第227条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第229条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共1个
  第283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节 走私罪 共10个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第151条第2款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第151条第3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第152条第1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152条第2款 走私废物罪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共9个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4条第1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134条第2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139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共3个
  第244条 强迫劳动罪
  第244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共1个
  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共12个
  第337条第1款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第338条 污染环境罪
  第339条第1款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第339条第2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343条第1款 非法采矿罪
  第343条第2款 破坏性采矿罪
  第344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第345条第1款 盗伐林木罪
  第345条第2款 滥伐林木罪
  第345条第3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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