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强险过期了,发生事故了,对方全责,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正常情况应该是对方负全部责任,但自己车没上交强险,是违反规定的,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交警一来,直接扣车,罚两倍交强险费用,然后补上交强险才能领车,这种情况最好进行私了。建议及时为车辆补缴交强险。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对交通事故认定及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自己车辆未缴纳交强险,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30
既然判定对方全责,你就没有责任。不过过保是要处理的, 扣留机动车,并通知你投保,处罚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30
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4条第一款,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至投保后,并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未投保交强险,与事故全责没有因果关系 1、交警会给他行政处罚。 2、赔偿问题如双方申请交警调解,交警会调解。 3、如果对方未投保交强险,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由他承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