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成立社区有什么好处

如题所述

  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
  农村社会学家对农村社区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强调农村社区有一个共同的中心点;有的强调其居民有较强的认同感;有的强调具有特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有的则强调有特殊的生活方式等。概括各家的观点,构成农村社区的基本要素是:①具有广阔的地域,居民聚居程度不高,并主要从事农业;②结成具有一定特征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③以村或镇为居民活动的中心;④同一农村社区的居民有大体相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有一定的认同意识。

  根据发展的时间顺序和居民点分布的状况,农村社区可分为散村、集村、集镇等类型。
  1.散村社区
  它是最初形成的或因特殊地理环境而形成的零散的小村落。这类社区的特点是:一般发育程度低,聚居程度不高,三五家,七八家在一起,非亲即故。居民大多从事种植、养殖业,经济单一,居民往来频繁,相知甚深,守望相助,关系密切。但这类社区一般与外界较隔绝,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居民传统观念强,比较保守,社区变迁缓慢,社会流动较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散村社区一般逐渐向集村社区过渡。
  2.集村社区
  它是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居住较集中的村庄,一般是几十户甚至几百户聚居在一起,多以平原、沿海、交通沿线、三角洲等地为聚居点。集村社区的人际关系不如散村密切,血缘氏族关系开始淡化,常以一个或数个大姓宗族杂以外来的居民共同聚居。社会组织、社会制度则较散村多。集村多有服务中心,有的集村已有“期集”或集市。
  3.集镇社区
  由集村发展而成,已成为农村小型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现代集镇中,已有加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这类社区已成为农村小型商品集散地和农村工业基地。集镇社区中,经济结构和居民成分比集村更为复杂,人际关系比集村更为疏远,居民间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逐步向业缘关系过渡,居民的传统观念也逐步向现代观念转变,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则更为健全。随着农村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发展,集镇的社会功能日益多样。
  除了上述的划分之外,还可按区位将农村社区划分为平原村、滨湖村、沿海村、山村以及城郊农村等;按所从事的行业划分为农业村、渔村、牧村、矿业村、综合村等。

  与城市社区相比,农村社区有如下特点:
  1.据有较广阔的地域,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依存性更强
  广义农业(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为劳动对象的种植、林、牧、渔、虫、微生物等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及其附属物,在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和以土地为载体的动物占据着大量的地域空间;国土中不适宜于人口居住的大量的山地、水域也主要分布在农村,使农村社区据有较广阔的地域,有较城市更为优越的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对农村的生产与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依赖性较强。如破坏了植被、森林,会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气候,导致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等。
  2.人口密度小、受教育程度较低
  农村所据地域较广,人口密度相对于城市稀疏得多。一般发展中国家,农村经济结构单一,教育、文化、科技发展水平较低,卫生事业不发达,交通、信息较闭塞,传统文化积淀较深。人口的职业结构比较简单,同质性较强。
  3.社会问题不如城市复杂、集中和突出,犯罪率较低(见农村社会问题)
  4.居民所从事的职业以广义农业为主
  农村社区是随着原始农业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农村社区的发展,产业结构发生着重大变化,非农产业比重将逐渐上升,农业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第二、三产业有所发展,小城镇相应增多。
  5.农村社会组织较城市简单
  在一般传统农村社区中,习俗组织(如宗族、宗教、帮会组织)较多而法定组织较少,分科执掌、分层负责的科层制组织尚不发达。
  6.经济、文化、技术相对落后
  城乡的长期对立和分离,是造成农村经济、文化、技术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教育普及程度没有城市高,先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程度也较城市低。
  7.居民的血缘、地缘关系较密切
  特别是在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农村,人际关系受狭小地域的限制,尚未摆脱血缘、地缘关系的束缚。
  8.生活方式比较单调,传统色彩较浓,时间观念不强,生活节奏较慢
  在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不够发达的情况下,闲暇生活比较单调。个人消费品结构较单一,消费水平不高。居民政治生活兴趣不浓,参政意识比较淡薄。由于长期受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的影响,比较迷信保守,地域观念、乡土观念较强,不愿离乡背井,求稳怕乱,重农轻商,重生产轻经营,认同意识强,传统文化积淀较深。

  我们理解农村社区,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特征:

  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实体
  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都可以在农村社区内反映出来,人们能够通过农村社区发现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能够从农村社会生活中听到社区居民最真实的意愿。可以说,农村社会是由若干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所组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从农村社区建设入手。

  农村社区的主体是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是农村社区产生、存在的前提,是农村社区的建设者,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做为建设农村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增加农村居民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村居民满意的社会经济生活场所。

  基础性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
  城市社区中劳动力的谋生方式基本上是从事二三产业,而农村社区中基础性的经济活动则是从事农业生产。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在农田种植业发展的同时,林牧副渔和二三产业大规模发展。许多地区的农村居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从事农业的数量,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得的收入也已经超过了农业收入。

  农村社区的多功能性
  就我国的农村社区的情况而言,一是具有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组织、协调、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作用。二是具有政治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各类社区组织,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三是具有文化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担负着发展教育事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为农村社区组织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管理计划生育、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等项功能。五是具有社会建设的功能。如发展本社区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

  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
  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较低,聚居规模较。小人口密度和人口聚居规模是衡量一个社区人口状况的主要指标。与城市社区相比,由于农业生产活动需要在大面积的土地上进行,使得农村居民不可能像城市居民一样聚居在一起,只能小规模分散居住于多处。这个特点就要求我们在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和管理中要因地制宜,尊重客观规律。

  农村社区中家庭功能比较突出
  农村家庭不仅担负着生育、赡养、消费、文化娱乐等项功能,而且还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和农村组织的主要构成单位。家庭的最基本特征能够比较充分的满足农业活动提出的多项要求,而且,在农村社会生活中,个人往往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加组织活动,社区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也往往把家庭视作接受任务的单位。可以说,家庭是农村组织的基本构成单位。

  农村社区中血缘、地缘关系
  农村社区中血缘、地缘关系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业缘关系的作用日益重要。血亲、姻亲,以及由于世世代代血亲姻亲关系形成的复杂网路,是农村社会关系的核心和联系纽带。同时,邻里关系也是农村社区中重要的人际关系。但是在现代农村中,原本紧紧地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格局正在变得多元化、理性化,亲属之间关系的亲疏越来越取决于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相互之间合作的有效和互惠的维持。

  农村社区具有多元类型
  如果从生产职能角度,可以划分为农村、林村、牧村、渔村等等;如果从法定地位角度,可以划分为自然村和建制村两种类型;如果从形态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集村型社区和散村型社区。农村社区的多元类型就要求我们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农村社区建设较之城市社区创建, 存在不少问题:
  1. 对农村社区建设认识不足, 社会共同参与意识有待完善和提高。
  农村社区建设处在探索阶段, 是一个新事物, 有的地方适应, 有的地方不适应, 乡镇党政领导主要重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对农村社区重视程度不够, 对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 建农村社区干什么? 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的关系是什么? 诸如此类的问题知之甚少。
  2. 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不足, 缺少经费, 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 运行成本较大, 后劲不足。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 农民纯收入不高, 而有的农村又没有工业和企业, 不可能拿出钱来发展公益事业。农村的公共设施投入明显不足, 比如办学校、修道路, 农村的医疗卫生等。农村是经济的原始区, 农业是弱质产业, 农村参加社区的热情并不高。缺少经济来源, 社区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资金的不足是社区开展工作存在的主要障碍。社区办的公益事业, 资金由上级拨付和群众自筹。如果丧失这两部分资金, 社区工作就难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 社区工作的开展取决于上级有关组织单位给钱的多少, 而政府支持的经费往往投放是有重点的。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短缺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很大, 仅靠地方和部门的投入是不够的, 更需要国家的支持。首先是增加资金投入; 其次是把国家对三农的投入, 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村里现有的资源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整合起来, 形成投入优势。
  3. 社区建设以党政有关部门推动为主, 村民参与不足, 缺少社区发展内驱力。
  从当前的状况看, 社区建设宣传工作不到位, 居民对社区建设认识不清, 绝大多数农民没有真正理解社区自治组织是个什么机构, 对其成立的目的、工作的职责不了解。社区自治组织是在新的形势下产生的一种以群众自发自愿为主参与社区建设的群众组织, 如果农民都积极参加, 将会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现实是农村居民绝大多数人没有兴趣和心思去从事社区服务工作, 特别是社区自治组织, 认为又要做工作, 又没有劳动报酬。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还远远没有达到农民自愿掏钱发展社区, 提高社区服务和生活质量的水平, 因而社区建设主要由政府组织由上到下的推动。在当前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如果没有利益的驱动, 不可能有很多农民参加社区自治组织, 因而, 政府在推动社区建设中就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4. 村民缺少民主自治意识, 对社区政治表现出冷漠。
  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 绝大部分村民不能正确认识和接受民主管理, 对选举表现出一种被动和无所谓。当前的村级管理、社会管理往往是松散无力的,农村村民自治也有较大的问题。在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的过程中, 各县民政局、乡镇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支持产生了决定性作用, 如果仅仅村民自己筹备社区, 在经济薄弱的农村地区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小规模分散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造成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很低, 农民的政治民主权利意识相对较弱, 习惯于传统的集权和统一的指导, 加上经济的落后, 农民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性较强, 只要上级的有关政府能给村庄带来利益, 大家就乐于做些事情。由于血缘关系, 人情、道德、自我保护意识的存在, 权威在当前农村是一种较大的社会势力, 村级政治往往与宗族势力范围重合, 村治受到宗族势力的掣肘, 一些历任村干部选举的人员, 都以大姓家族的人为主, 排外意识较强, 以大欺小的现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 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的甚至被地方恶势力把持。村两委领导班子把握全局、促进发展、协调利益、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差。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远没有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些农村的基层干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对农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尊重, 不文明行政、不文明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 个别地方还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要真正发挥社区在村民自治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需要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5. 个别地区党政组织对社区建设管理越位和错位, 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社区干部一般都是由乡村上层领导选定, 不是由村民自己自愿选举或推举。当然, 这与村民的素质、观念有关, 但更主要的是权力对社区建设的操纵。村支部和村委对社区自治组织的指导, 很容易变成领导, 这样社区自治组织
  就成了村委或村支部的下属机构, 改变了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的初衷。从现实组织和行政角度来看, 社区自治组织完全是在村委会的安排下、在官方的组织下开展各项工作, 实际上相当于一级行政组织, 履行了一部分村委会的职能, 它的存在只能说明村民自治功能的不完善和萎缩。
  6. 社区的隶属关系不明确。
  从政府来看, 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视社区为办事员, 把部门内􀀁无利、费力、不讨好􀀁 的职能强加给社区执行, 政府任何涉及社区方面的职能部门都有权利对社区发号施令, 造成社区工作无所适从。诸如卫生收费、村容管理、普查登记、数据统计等等, 有些政府部门的职能工作既烦琐、复杂又重复, 搞得社区应接不暇, 根本没有精力从事服务村民工作。这种作法既增加了社区的负担, 又造成了村民对社区的不理解。由于在实践中社区地位、职能不明确, 造成社区建设自治不自主, 社区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甚至偏离了服务村民的根本职能。
  7. 社区建设的义务与利益、义务与权利不对等。
  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实际来看, 社区建设的义务与利益、义务与权利存在严重不对等的对象。诸如, 有权有利的社区管理与服务被政府职能拿走, 剩下的只是些无权无利的麻烦事, 权利在政府职能部门, 义务却落在社区。这是社区建设难开展、社区管理与服务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做表面文章, 没有真正做到以农民为本、为群众办实事, 而是图政绩, 以求个人仕途。不少社区建设只是虚架子, 没有达到社区建设的目的和真实的效果。社区建设搞几个示范村是容易的, 但要在农村全面铺开就难了。农村这么广, 村落这么多, 所有的村落社区都要政府去扶, 效益会很低。
  8. 社区干部与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
  首先, 现任社区干部及工作者的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解决社区建设各种问题的方法不活、招数不多, 对市场经济在社区建设中产生的影响认识不清, 对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事物缺乏应对能力。其次, 社区干部及工作者待遇太低, 在职的社区干部积极性不高, 年轻有为的村民不愿意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造成社区干部和工作者后继乏人。第三, 对社区干部及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不够。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 任职后培训形式化, 培训内容不全面, 培训方式单一, 参加人员缺乏全员性, 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较多, 为社区村民服务方面的培训太少。
  9. 乡村社区贫困面积大, 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贫困人口影响社区建设。
  政府现有社会低保体系以及有关部门各类相关活动和载体覆盖面有限, 在农村的覆盖率很低, 相对于广大贫困弱势群体, 只是杯水车薪, 救急救不了穷。新农村建设以来, 农村社区条件有所改善, 但与其他区域相比, 发展水平低, 贫困面积大, 社区集体经济薄弱。许多由村集体出资修建的基础设施无法落实, 进一步加深社区物质贫困和文化贫困。自然条件恶劣, 生存环境脆弱, 自然灾害频繁是农村社区贫困的最主要因素, 村落分布边远和交通落后增加社区发展困难。产业结构不合理, 技术落后是村落贫困的技术根源, 大部分贫困乡村生产方式落后, 生产结构简单, 经济构成主要为农牧果业, 工业、加工业几乎没有, 乡村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小, 绝大多数农户仅靠有限的种植业收入维持生存, 收入来源单一, 经济发展缓慢。欠发达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产业结构不合理, 产业结构调整往往带有趋同性和滞后性, 农业生产水平比较落后, 经济发展缓慢, 集体经济薄弱, 农村基础生活设施比较缺乏, 农民文化素质低、困难群体庞大。改革开放以来, 欠发达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尽管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 但由于受历史、区位、结构、信息、观念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 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经济发展仍比较缓慢, 同发达地区的差距呈扩大化趋势。
  10. 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社区建设缺乏硬件, 特别是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 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村容村貌的脏乱差是农村社区建设中一个长期存在较难解决的基本问题。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地区的农村相比, 欠发达地区村级基础设施投入明显不足。当前, 多数村庄处于无序建设状态,􀀁 空心村􀀁 现象大量存在, 尽管有些村庄进行了规划, 但由于长期形成的老村建设格局, 一时难以规范。受村民收入低的制约, 农村道路建设比较落后, 很多村在美化、绿化方面投入不足, 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较差。
  11. 村常住人口发生变迁, 社区建设主劳力缺失。
  农村社区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向就近县城就业转移, 或打工或经商形成劳务经济, 其劳务效益是部分农民家庭的经济支柱, 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大量有文化的主劳力外移, 不仅阻碍了村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还使农村社区建设失去了主力军。同时, 由于农村社区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导致农村社区教育存在空洞􀀁, 社区建设的希望值降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 小孩一般留守随其祖父母辈生活, 隔代抚养现象普遍。而祖父母辈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对孙子辈的养育仅限于温饱和平安, 学习成绩好坏无所谓, 孩子缺少家庭辅导、管教和温暖。
  12. 社区文化建设缺少氛围。
  农村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文化站、馆设施陈旧落后, 农民群众看书、看戏、看电影难, 精神文化生活十分单调。村民闲暇时间除了看电视外, 喜好打牌者比例较大, 因赌博致贫、引起家庭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 影响了社区文化的形成。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 欠发达地区农民群众思想文化多元、多变、多样的特点日益显现, 在一些农村, 非社会主义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有所滋长, 腐朽落后文化有所抬头, 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 封建迷信活动泛滥, 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 宗族文化盛行, 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出现了不少值得注意的突出问题。
  13. 部门协调存在问题。
  对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机协调, 没有一个统筹解决的方针, 你做你的, 我干我的。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各部门必须齐心协力, 制定完整统一的方案。这其中, 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 􀀁 􀀁 民政部门, 责任重大, 而其他职能部门同样有重大责任。这需要有一个很好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的有关部门参与与协调的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 从国外现有的模式和经验来看, 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 农村社区建设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也有极大的推广价值。在政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真正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农村社区建设就一定能够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以政府公共服务带动社区服务发展

  坚持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与村民自我服务相结合,从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建立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各地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和技术技能培训、科技信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同时,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活动。青岛积极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建立了区(市)级为民服务代理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代理室、农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站;烟台市实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建设标准化农家服务店;济宁市注重完善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体系,依托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互助协会、老年协会、拥军优属协会、红白理事会、民间纠纷调解协会、治安巡防协会、计生协会、文化娱乐协会和居民读书协会等组织,发挥农村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村民互助、自我服务有序发展的格局。

  发展前景

  加强了基础工作
  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社区实验工作,探索解决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的场所、人员和经费问题,实现农村社区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的目标,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搭建了服务平台,为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创造了条件。

  加强了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了公共服务覆盖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突出了服务功能,从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建立完善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拓展了服务项目,改进了服务手段,设立了服务窗口,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为农民提供了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技术信息等公共服务。促进了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政策的落实。

  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
  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保障了农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政策的落实,提升了村级组织管理水平。

  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向农村倾钭,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了城乡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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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2
一、合作社的概念与理论    对合作社,我们并不陌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合作社成为个体、私有农业向集体化、公有农业过渡的一种重要手段。列宁曾经专门写作了《论合作社》一文,提出要高度重视合作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作用,并阐述了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①。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也是通过建立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来作为实现农业集体化的重要途径的。但是,今天意义上的合作社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作社,农民对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合作社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有很大区别。  1.合作社的概念  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最主要和最普遍的一种,在我国,一般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同于农村合作社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合作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合作社,一类是综合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以功能或销售的商品为对象组建;综合合作社则涉及生产、销售、物资供应等,范围更为广泛。国内外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的概念和内涵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点相同,大多是把合作社看成是农民进行社会劳动的特定组织形式。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次社员大会对合作社作出了一个权威的最新定义:合作社是人们为满足自身共同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需要和愿望,而通过一个共同拥有、民主管理的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自治社团。由此可见,合作社是由成员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纯粹的民办性质,承认其社员家庭仍然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并承认社员的资产所有权及一定的参与分配的权利③。合作社有几个共同特征:第一,合作社是社员入股、联合所有、社员控制和社员受益的经济组织;第二,合作社是经济实体,有可供支配的财产;第三,合作社是合作社法人,有不同于公司制企业的内在规定性④。  2.合作社理论:合作社何以需要及如何可能  我国农业目前基本还是以生产为导向的,这就与以销售为导向、以订单经济为基本特点的现代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矛盾,其结果是大量农产品适销不对路,附加值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作为分散产业、农民作为技术弱势群体所具有的天生弱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加大了生产者相互合作的难度,而技术上的弱势又使农民无法克服专业分工的缺陷。这就需要设立专业性的经济机构,聘请专业人士,为分散的农户提供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产销信息和功能的可能。这是农村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性。在理论上,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解决交易成本的问题,二是如何突破集体行动的困境,即合作社何以需要和何以可能这两个基本议题。  合作社何以需要?西方传统经济学假设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为零,认为影响经济活动或交换行为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是商品的价格机制⑤,但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一假设并不符合市场交换的现实,即交易费用已经成为影响市场交换活动的重要变量之一。正是在将交易费用引入经济解释的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重新阐发了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传统经济学理论仅仅将公司、企业看成是一个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机构,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更新和扩大了对企业存在理由的解释,在它看来,企业存在的目的之一是降低内部要素所有者与外在市场之间的交易成本⑥。个体户与企业的区别在于,企业内部建立了一套相对正规和完善的组织机构或部门,如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管理等部门,从而能够做到专业性分工,以节约交易成本,扩大专业功能运作空间,而个体户则生产、销售、运输等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率低、成本高。合作社就是这样一种企业,它聘请经理团队和专业人士,在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和终端市场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通过专业化和有效的分工实现提供产销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为什么合作社又需要农民自己参与呢?因为农民以资产或劳动入股合作社,可以使合作社与农民的联系更为密切,从而降低运作、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成本,还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度重大项目农村基层组织、公共服务体系与政府兴农政策的国际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05JJDZH233)。    合作社的建立如何可能?合作社是一个组织,组织的设立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由有能力的个体或少数个体主导组建而成,一种是由多数的个体联合组建而成。经济学常识认为,个体都是自私并短视的,成立合作社不仅费时费力,每个参加者还要投入一定的股本,并且未来收益很难预期,作为经济人的农民是否具有合作的意愿呢?按照合作理论,这种大规模集体性合作确实是很难进行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怕别人从中得到的好处超过自己,都不愿牺牲和奉献,都愿意搭别人的便车,免费享受公共物品,这就是搭便车原理和公用地悲剧现象,它说明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⑦。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不联合又难以产生规模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发挥政府和大的涉农公司两类力量的作用来进行第一次推动,推动合作社的成立,再逐渐通过示范作用,引导农民参与到合作社中来。合作社尤其是合作社的初始性成立具有提供公共物品的性质,而能够提供公共物品的单位,就必须具备两个相关条件,一是与公共物品有超强的利益相关,二是本身具有超强的实力。政府显然具有这个实力,同时要推进国计民生,有这个动力和意愿;大的涉农公司也需要团结中小农户,也有这个实力,并且愿意承担成本来获得更长远的利益,因为从联合中获得的收益显然不会太少。因此,当前发展农村合作社应该通过法律法规,以这两者为主要推动力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26
一、合作社的概念与理论 对合作社,我们并不陌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合作社成为个体、私有农业向集体化、公有农业过渡的一种重要手段。列宁曾经专门写作了《论合作社》一文,提出要高度重视合作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作用,并阐述了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①。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也是通过建立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来作为实现农业集体化的重要途径的。但是,今天意义上的合作社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作社,农民对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合作社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有很大区别。 1. 合作社的概念 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最主要和最普遍的一种,在我国,一般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同于农村合作社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合作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合作社,一类是综合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以功能或销售的商品为对象组建;综合合作社则涉及生产、销售、物资供应等,范围更为广泛。国内外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社的概念和内涵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点相同,大多是把合作社看成是农民进行社会劳动的特定组织形式。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次社员大会对合作社作出了一个权威的最新定义:合作社是人们为满足自身共同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需要和愿望,而通过一个共同拥有、民主管理的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自治社团。由此可见,合作社是由成员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纯粹的“民办”性质,承认其社员家庭仍然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并承认社员的资产所有权及一定的参与分配的权利③。合作社有几个共同特征:第一,合作社是社员入股、联合所有、社员控制和社员受益的经济组织;第二,合作社是经济实体,有可供支配的财产;第三,合作社是合作社法人,有不同于公司制企业的内在规定性④。 2. 合作社理论:合作社何以需要及如何可能 我国农业目前基本还是以生产为导向的,这就与以销售为导向、以订单经济为基本特点的现代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矛盾,其结果是大量农产品适销不对路,附加值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作为分散产业、农民作为技术弱势群体所具有的天生弱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加大了生产者相互合作的难度,而技术上的弱势又使农民无法克服专业分工的缺陷。这就需要设立专业性的经济机构,聘请专业人士,为分散的农户提供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产销信息和功能的可能。这是农村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性。在理论上,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解决交易成本的问题,二是如何突破集体行动的困境,即合作社何以需要和何以可能这两个基本议题。 合作社何以需要?西方传统经济学假设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为零,认为影响经济活动或交换行为的唯一决定性因素是商品的价格机制⑤,但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一假设并不符合市场交换的现实,即交易费用已经成为影响市场交换活动的重要变量之一。正是在将交易费用引入经济解释的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重新阐发了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传统经济学理论仅仅将公司、企业看成是一个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机构,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更新和扩大了对企业存在理由的解释,在它看来,企业存在的目的之一是降低内部要素所有者与外在市场之间的交易成本⑥。个体户与企业的区别在于,企业内部建立了一套相对正规和完善的组织机构或部门,如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管理等部门,从而能够做到专业性分工,以节约交易成本,扩大专业功能运作空间,而个体户则生产、销售、运输等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率低、成本高。合作社就是这样一种企业,它聘请经理团队和专业人士,在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和终端市场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通过专业化和有效的分工实现提供产销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为什么合作社又需要农民自己参与呢?因为农民以资产或劳动入股合作社,可以使合作社与农民的联系更为密切,从而降低运作、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成本,还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度重大项目“农村基层组织、公共服务体系与政府兴农政策的国际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05JJDZH233)。 合作社的建立如何可能?合作社是一个组织,组织的设立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由有能力的个体或少数个体主导组建而成,一种是由多数的个体联合组建而成。经济学常识认为,个体都是自私并短视的,成立合作社不仅费时费力,每个参加者还要投入一定的股本,并且未来收益很难预期,作为“经济人”的农民是否具有合作的意愿呢?按照合作理论,这种大规模集体性合作确实是很难进行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怕别人从中得到的好处超过自都不愿牺牲和奉献都愿意搭别人的便车,免费享受公共物品,这就是搭便车原理和“公用地悲剧”现象它说明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⑦。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不联合又难以产生规模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发挥政府和大的涉农公司两类力量的作用来进行“第一次推动”,推动合作社的成立,再逐渐通过示范作用,引导农民参与到合作社中来。合作社尤其是合作社的初始性成立具有提供公共物品的性质,而能够提供公共物品的单位,就必须具备两个相关条件,一是与公共物品有超强的利益相关,二是本身具有超强的实力。政府显然具有这个实力,同时要推进国计民生,有这个动力和意愿;大的涉农公司也需要团结中小农户,也有这个实力,并且愿意承担成本来获得更长远的利益,因为从联合中获得的收益显然不会太少。因此,当前发展农村合作社应该通过法律法规,以这两者为主要推动力量。
第3个回答  2019-10-01
没那个必要 人家想住楼房就去城里买 想住大院就住老家 盖了社区就只能住楼了 楼房噪音是个问题 习惯了清静的农村院子的人住楼房可能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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