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有什么权力?

如题所述

审判长是指在案件审理实行合议庭审理的时候,由法院院长、法庭庭长指定(院长、庭长审理时自己担任审判长)的主持整个庭审活动的法官。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主持、指挥整个庭审活动,有必要时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主持当事人双方调解,宣布开庭、休庭、闭庭等。在合议庭审议中与其他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享有相同的权力,对案件发表意见,一起决定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另外,院长、庭长在合议案件的时候必须最后发言。这些只是归纳出来的一部分基本职能,具体的可以参看三大诉讼法(民事、刑事、行政),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程序中又会有区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3
什么关系,法定的近亲属如直系,旁系第三代内可以申请,要求回避。肯定要重新定开庭时间,因为重新组织和议庭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