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如题所述

举三个例子来说明你这种情况,一是我持枪去抢劫,抢到半路不想抢了,成立抢劫中止,二是我去抢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抢到任何东西(比如说被害人激烈反抗)那我成立抢劫未遂。三是我去抢劫,抢了东西又还回去了,看似分文未取,其实抢劫罪自抢到东西时就已经既遂了。持枪只是抢劫的加重情形不是成立的要件。追问

只要行为人真挚地防止结果发生,即使未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也应认定为犯罪中止。对吗

追答

不对,你想说的是犯罪中止的第二种情况特殊中止吧,特殊中止必须要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再次举个例子,你想杀人,随便找了个路人超心脏就是连刺几刀,路人生命力很强,没有当场死亡,我这时候良心发现想救她,看着他喷着两米的血柱,我采取一切办法就他,还是死了,那我成立犯罪中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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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1
是的
预谋故意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前,经过深思熟虑形成的实施故意犯罪的一种心态,或者行为人决意犯罪后又经过反复策划实施犯罪。
它是犯罪故意的一种形式。“突发故意”的对称。行为人产生犯罪故意以后,经过一段时间准备才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态度。在某些国家的刑法理论中也称复杂故意。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attempt of crime)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20
错,持枪抢劫犯罪是情节加重犯,成立情节加重犯时基本犯不一定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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