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正确进行健康告知?
1、 有问必答,不问不答
问什么就答什么,必须做到如实回答,不可隐瞒欺骗,否则理赔时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没有问到,就不用告知。
2、 以医生诊断为依据
健康告知的标准,是以医院就诊、医保卡记录、药品购买等等留下的记录为准。自我感觉身体异样可以不告知。
另外医保卡不要外借,因为医保卡的使用记录默认归到你的名下。如果外借医保卡并买了用于糖尿病的药物,保险公司就会认为你患有糖尿病,理赔时会有很大的麻烦。
3、 注意查询时间范围
健康告知问到的病史,都是有具体时间范围的。例如询问你一年内的健康状况,只要回答在规定时间内的相关病史就可以,一年前的检查异样就不用告知了。
也有一些健康告知的询问时间跨度比较长,如“被保人是否/曾患有XXX”,这种情况下就要,无论多少年前的病情,都应该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的内容很多,限于篇幅就不展开讲解了,具体回答技巧我写在了这里:投保时,健康告知有什么小技巧?
二、健康告知的误区
1、过分告知
有些用户怕出险时被拒赔,把自己能想到的病史全部告知保险公司。如几年前的发烧感冒,小时候的身体擦伤,和自己“猜想”的疾病全都告知。
没有必要告知的如此详细,问什么答什么就好,没问到的可以不用告知。
2、投保前,要先去体检吗?
很多人买保险前,怕自己有什么不知道的毛病,到时候被拒赔;体检,又怕查出什么不知道的毛病,买不了保险。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明确要求,买保险前不用刻意体检。保险公司是不会以“没有事先体检”这个理由拒赔的。
健康告知关系到我们能否投保,以及出险后能否顺利理赔等事情,所以我们一定要慎重。有一些行为是会影响理赔的,例如隐瞒病史等等,具体内容我写在这里,进行健康告知之前一定要排排雷:这样做健康告知,保险公司100%不赔
相信买过保险的小伙伴都知道,我们在买健康保险的过程中,总是要经过一个环节,那就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关系到后续的理赔问题,在这里,奶爸想让大家了解下何为如实告知《如实告知义务是什么?》
保险法中有一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这就是有名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可能有些人觉得有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就算不如实告知也没关系,等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但是大家要注意,“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也不是万能的,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知道后的三十天内,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
一、健康告知要注意什么?
(1)切勿抱侥幸心理
上面奶爸也提到,保险法中含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就是说投保两年后出险,就算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也要履行赔付责任。
但这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的,如果投保人是故意为之,那就属于欺骗行为,有骗保的嫌疑,法律也不支持。
(2)是否要全部告知
有些人担心投保时因健康告知说漏了一些情况,保险公司拒保,因此投保时总是小心翼翼,而且会把自己所有既往症都说出来。
其实这就没有必要了,如实告知并不是说要全部告知,问到什么我们就回答什么就行了,没问到的不必回答。
有门诊和体检记录能买保险吗,怎么健康告知?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前会担心自己有门诊和体检记录,害怕保险公司会拒保,其实这个担心是没必要的,人生病了,就要去医院治疗,留下这些就医记录是很正常的,且也不是说有门诊和体检记录就不能买保险。
到底能不能正常投保,还需要看消费者身体健康状况能不能满足保险公司的要求,且有些保险健康告知比较宽松,消费者即便是有一些毛病/既往症,也能投保。
那么有门诊和体检记录该怎么投保呢?不要着急,且听奶爸慢慢道来。
1.健康告知问什么达什么,不问不答
消费者投保之前,消费者需对保险公司进行健康告知,我们国家大陆地区,遵循的是有限告知原则,消费者只需要回答保险公司问到的问题,没有问到的问题,可以不回答。
即便是消费者有过门诊和体检记录,如果保险公司没有问到,那么消费者最好不要主动告知,当然如果问到了,那么还是要如实告知的。
2.采用最权威和最近的门诊和体检报告
消费者如果之前进行过多次体检和门诊,那么在健康告知的时候,最好采用最权威和时间点最近的相关报告,因为这些报告的内容,才能体现消费者现在的身体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才能做出比较准确的风险评估。
3.自身存在一些小毛病,但没有体检记录
如果消费者自身有一些小毛病(对健康影响不是很大),但没有在医院留下相关的体检记录,那么这些小毛病,消费者在健康告知的时候,尽量选择不告知。
因为本来就是小毛病,对健康影响也不大,如果消费者告知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能会因此提升对消费者的核保严格程度,对消费者顺利投保不利。
但如果消费者患的疾病比较严重,那么该体检的还是要体检,该治疗的也还是要去医院治疗,不要因为害怕买不了保险,而不去医院治疗,贻误病机,这样对消费者自身有害无利。
买保险,如何进行健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