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义。
六义是诗经学名词。语出《诗·大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郑樵云:“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通志序》)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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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解说
朱熹的解说可作为代表。朱熹在《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辞。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在朱熹的解说中,强调比兴是一种修辞手段,一种语言技巧。这种解说与郑玄的政治教化说大异其趣,无疑把解说推进了一步。
从单纯的训诂的角度看,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作为一种语言解说,用之于非文学著作中是可以的,但用之于文学作品似乎就还隔着一层。
因为诗歌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离开情感,单纯从文字训诂的角度,很难把属于情感世界的诗歌解说清楚。实际上,对于这种解说,连朱熹本人有时也是怀疑的。
文学的解说
这是最值得重视的解说。具体代表性的有四人,即刘勰的“比显兴隐”说,钟嵘的“文已尽意有余”说,宋人李仲蒙的“叙物索物触物”说。近人徐复观的现代解说。
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故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有尽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在钟嵘看来,三者都是文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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