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你我贷起诉了,逾期三个月,现在没有偿还能力,法院判决的还款是怎么还款的?

如题所述

所欠债务仍须偿还,不因没有偿还能力而消亡,可通过变卖财产的方式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扩展资料

案例:

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致使61名受害人受损,被骗124万余元。警方立案侦查后,对杨某极其家人进行多次劝说,最终杨某的家属变卖家中所有财产,赔偿受害人,最终换得杨某的减刑。近日,织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作出判决。

2014年3月21日,受害人向织金县公安局报警称,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织金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于2014年4月11日在织金县城关镇将其抓获。

调查发现,此案共有61名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24.994万元。杨某家共有家庭成员5人,尚未建成的拆迁补偿住房四套及门面一个。

此案受害群体均为小商贩或农民工等,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专案组一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一边多次到杨某家中劝说杨某的家人放弃财产享有权,将个人房产变卖后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县公安局主动与检察院、法院多次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杨某家人对本案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受害人同意谅解杨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对杨某的犯罪事实从轻减轻处罚。

经过织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不懈努力,杨某的家人终于同意放弃将家中财产变卖赔偿给受害人。2015年2月10日,杨某的家属将所有财产变卖所得的120万元人民币全额上缴织金县人民法院,61名涉案受害人均表示不再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96%领到了赔偿款。

2015年2月10日,织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判决:判处罪犯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非法集资诈骗124万 家属变卖财产赔偿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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