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损坏丢失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二、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照片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本次入境所使用的签注页)。
三、近期二寸白色背景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须准备三张)。
四、交验在长沙实际住宿地派出所或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网的宾馆、酒店登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五、办理居留签注的,还须提交与居住事由相关的证明:
1、在长沙投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证书;
2、在长沙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聘用合同、单位公函或劳动就业证;
3、在长沙就学、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4、在长沙从事教育、科研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证明;
5、在长沙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6、与长沙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长沙市户口簿;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长沙机构工作人员提交驻华机构的照会或公函;
8、寄养在长沙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长沙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长沙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寄养未成年人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首次在长沙办理居留签注的须面见申请人本人并提交由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的除外)。
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丢失或损坏的,还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台湾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丢失的还须提交:
1、遗失地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
2、刊登遗失证件作废声明的长沙市市级以上报刊。
3、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件遗失情况说明。
九、《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损坏的还须提交:
1、已损坏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件损坏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