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买家支付20%首付款后,以办贷款为由骗取房本和面签,后以征信瑕疵为由,让过段时间。后自行伪造卖家签名在中介的配合下办理了过户,并另行办理抵押贷款挪作他用。请问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具体是哪些罪?条款依据是?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似乎涉及到了欺诈和伪造卖家签名等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以下是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和相关的法律条款:
挪用公款罪:如果买家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尾款,但仍然将房产过户并办理了抵押贷款,那么这部分钱可能被视为“公款”。如果买家故意将这部分钱挪作他用,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该罪名涉及到刑法266条,具体刑罚根据涉案金额而定。
伪造印章、证件罪:如果买家伪造了卖家的签名以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贷款等手续,则可能涉及到伪造印章、证件罪。该罪名涉及到刑法267条,具体刑罚根据伪造的文件性质和数量等因素而定。
诈骗罪:如果买家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到了房屋产权证书和签字盖章等证明卖家意愿的文件,然后以此为基础将房屋过户并办理抵押贷款等手续,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该罪名涉及到刑法266条,具体刑罚根据涉案金额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罪名和刑罚等问题需要根据案情细节来确定,因此如果您希望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这种行为涉嫌多项刑事犯罪,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诈骗罪:以某种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涉案人员通过以办理贷款为由骗取房本和面签,后伪造卖家签名并以抵押贷款挪作他用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的范畴。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卖家签名并以此进行过户,涉案人员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范畴。
非法占有罪:占有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罪的范畴。
挪用公款罪:将抵押贷款挪作他用,涉案人员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范畴。
以上罪行的相关法律条款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诈骗罪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了非法占有罪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相关内容。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您需要寻求法律援助,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就近咨询法律援助机构:您可以就近前往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等)咨询,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相应的帮助。
咨询律师:您可以寻找有资质的律师咨询,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建议。
寻求民间组织的协助:一些民间组织也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您可以了解一下当地的民间组织,并寻求他们的协助。
无论您选择哪种途径,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更好地了解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更加精准的帮助。同时,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与正规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联系,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骗取。
对于这两个问题,有些情况类似,但还是有些不同。我来分别回答一下:
情况一:未收到尾款,被伪造签名过户
如果卖方未收到尾款但被买方伪造签名过户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诈骗罪,买方涉嫌诈骗罪。具体要看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涉案金额等因素而定,可以进行量刑,涉及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买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支付房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支付违约金。建议卖方应在买卖合同中注明明确的违约条款等细节,以便在追究责任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情况二:被骗取房本、面签后伪造签名过户
如果卖方已经签订协议并且已经骗取到房本、面签,却因不实的原因骗取买方签署过户协议并且以伪造卖方签名完成物业过户等违法行为的话,属于诈骗罪。涉及的金额数量较大,也可能涉嫌挪用贷款罪等罪行。
总之,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具体的法律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建议卖方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律师寻求帮助,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买方在购房时也要审慎管理,提前做好相关法律尽职调查和风险防范措施,以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诈骗罪:因为买家用虚假事实骗取房本和面签以及伪造卖家签名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诈骗罪内容。该罪行为取得了非法财产,如果情节严重,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贷款罪:如果买家的确是以已抵押的房产为抵押物,骗取该房抵押贷款并挪作他用,则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挪用贷款罪,该罪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则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