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当尾数小于等于四的时候,直接将尾数舍去;当尾数大于等于六的时候,将尾数舍去并向前进一位;当尾数为五,尾数后面的数字均为零的时候,看五的前一位。若为奇数,则向前进一位,若为偶数,则直接舍去。
(1)被修约的数字小于5时,该数字舍去;
(2)被修约的数字大于5时,则进位;
(3)被修约的数字等于5时,要看5前面的数字,若是奇数则进位,若是偶数则将5舍掉,即修约后末尾数字都成为偶数;若5的后面还有不为“0”的任何数,则此时无论5的前面是奇数还是偶数,均应进位。
扩展资料:
对于位数很多的近似数,当有效位数确定后,其后面多余的数字应该舍去,只保留有效数字最末一位,这种修约(舍入)规则是“四舍六入五成双”。
也即“4舍6入5凑偶”,这里“四”是指≤4 时舍去,"六"是指≥6时进上,"五"指的是根据5后面的数字来定,当5后有数时,舍5入1;当5后无有效数字时,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讲:
(1)5前为奇数,舍5入1;
(2)5前为偶数,舍5不进(0是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