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语法功能?

如题所述

现代汉语词和短语的语法功能指的是词与词的组合能力,有以下三种表现:
(l)词在语句里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词的职务。词的语法功能首先表现在能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和充当什么句法成分上。
汉语中的大多数词都可以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实词都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指有词汇意义相语法意义、能充当句法成分的词;没有词汇意义光有语法意义、不能充当句法成分的词叫虚词),只是不同类的词会充当不同的句法成分。例如:名词主要作主语、宾语(包括中心语),也可以作定语,但不能作补语,一般也不充当谓语和状语。动词主要作谓语(包括动语和中心语),多数能带宾语,有时也可以充当其他句法成分,但一般是有条件的。形容词经常充当定语、谓语(包括中心语),但没有带宾语的能力,也可以作状语、补语,甚至主语、宾语(包括中心语)。副词主要是作状语,少数的也可以充当补语,但是不能充当其它句法成分。
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另一些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的词,如“把”、“从”、“和”、“而”、“如果”、“即使”、“了”、“的”、“吗”、“啊”等统称为虚词。虚词一般没有词汇意义,只表示语法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客观世界的语言现象是很复杂的,本书说实词可以充当句法成分,虚词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虚词只有语法意义,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词类,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比较突出的是副词。由于汉语的副词内部本身比较驳杂,有些意义比较虚化,有的意义比较实在,有的能够单用,有的不能单用。根据不同的标准,将副词归入实词或虚词都有一定道理,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比如副词“很”、“再”、“就”、“又”、“也”等,虽然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但它们没有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
总之,现代汉语的副词是介乎虚实之间的一类词。现在中学实行的“系统提要”和一些教科书、语法书以及绝大多数的虚词词典都将副词归入了虚词,而我们教材从基本的句法功能出发,将副词归入了实词,都是一种权宜的处理方法。此外,名词中的方位词和动词中的趋向动词,从所表示的意义和具有的句法功能看,其实也已经并且正在虚化过程中,也是两种介乎虚实之间的词。本书仍然将它们分别留在名词和动词之内,作为附类。一方面是考虑到这两类词本身都还保留了实词的功能和用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同通行的语法体系相一致。
汉语中还有两类以模拟声音为主的特殊词类:拟声词和叹词。拟声词和叹词的作用主要就在用于模拟自然界的各种声音或人类自己无意识的声音。一般的词,不管是实词还是虚词,都有能指(声音)、所指(意义)内容(指称)三个方面,而拟声词和叹词大都没有具体的意义,只能模拟某种特定的声音。在功能上,象声词和叹词经常充当句子成分,尤其是独立成分,较少同句子的其他成分发生关系充当句法成分。拟声词和叹词有时又可以充当句法成分。比如:
北风[呼呼]叫,大雪纷纷飘。(状语)
他哼了一声,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述语)
只听见电话里发出(喂喂)的声音。(定语)
正因为拟声词和叹词大都不表示具体的意义,所以不少语法书将其归入了虚词。也正因为大多数拟声词和叹词可以充当句法成分,所以有些语法书上把这两类词归入了实词。其实,这两类特殊的词,归入虚词或实词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它们同虚词和实词都没有多少共性,应该另外处理,算作特殊词类。
(2)实词与另一类实词的组合能力。实词内部各类词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词与词的组合能力上。哪些词能同哪些词组合,哪些词不能同哪些词组合,以什么样的方式组合,组合后发生什么样的关系等等,都是区别各类实词的重要的标准。例如:现代汉语中有一类词,前面只能加数量短语,而不能同“不”等副词组合,如:“学校”可以说“三所学校”,不能说“不学校”、“最学校”;另一类词可以受多数副词修饰,一般却不能前加“很”,同时可以构成“A没A”的格式,如“学习”可以说“不学习”或“学习没学习”,不能说“很学习”;又一类词,前面既可加“不”等,还可以有同“很”等程度副词结合的能力,但一般又不能构成“A没A”的格式。如“伟大”,可以说“不伟大”、“很伟大”,但不说“伟大没伟大”。根据词的组合能力的不同或差异,我们就可以把上述的三类词分成名词、动词和形容词。
(3)虚词依附实词和短语的能力。虚词的语法功能表现在它们同实词或短语的关系上。它们能同哪些实词或短语组合,怎么组合,组合后表示什么样的附加意义,都是区分各类虚词的重要标准。所以,词和词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搭配后所表示的相应的语法意义,是划分虚词的主要依据。比如:
从、向、把、对
呢、吗、吧、呀
这两组词都不能充当句法成分,都是以表示语法意义为主的。它们的区别是第一组诸词一般总是放在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之前,组成一个语法单位来限制或修饰后面的成分的,既可以构成状中式偏正短语,也可以构成定中式偏正短语。如:“从肇庆来”、“向歌迷招手”、“把小姑娘叫来”、“对客人很有礼貌”、“向东的阳台”;而第二组词总是放在句末或句中停顿处,表示语气或口气,比如:
你来吗?为什么不努力学习呢?干吧。你呀,就是不信邪。
这些词我们可以根据它们在句子中所起的语法作用或所表示的语法意义进行分类。将第一组那些能同名词、代词或某些短语组成短语,用在动词、形容词前乃至句首做状语,表示时间、处所或对象等语法意义的词,划归于介词。将第二组总是放在句末或句中停顿处,表示语气或口气的词,划归于语气词;还有将作用主要在于连接词和词、词和短语、短语和短语、句子和句子或句子和句群等的词划归于连词;将只能附着于某类词、短语和句子,表示结构、动态或语气等语法意义的词划归于助词;类似这些类的词统称为虚词。
词的形态可分两种:一指重叠:动词、形容词等的不同重叠形式,也可显示出动词、形容词等不同词类的某种形态变化特征。例如:
ABAB和AABB是动词、形容词的形式和语法意义都不相同的形态变化:
看——看看 观察——观察观察 学习——学习学习(动词)
高——高高 快乐——快快乐乐 干净——干干净净(形容词)
但不是同类所有的词或太多数词都具有这种重叠变化特征,况且运用时不一定都要叠变。总之,词的形态变化在汉语中是很不丰富的,在词类划分的标准中,是次要的。
二指构词形态,从汉语来说,主要指的是一些词的构词特征。例如有一些词前面是一个实语素,而后面是一个虚语素——意义很虚的语缀,这样组成的词一般都显示出了某一类词的语法特征:后缀为“子”(如“桌子”)、“头”(如“石头”)、“者”(如“记者”)等的就是名词;后缀为“化”(如“美化”、“绿化”)等的,是动词;后缀是叠音的:“灿灿”(如“金灿灿”)、“腾腾”(如“热腾腾、“慢腾腾”)、“汪汪”(如“泪汪汪”、“水汪汪”)、“嘻嘻”(如“笑嘻嘻”)等的是形容词。当然也可以加前缀:“阿”(如“阿生”)、“老”(如“老师”)、“可”(如“可爱”)等,或加中缀的:“里”(“稀里糊涂”、“马里马虎”)等,加什么样的缀,加的位置等都可以看作是显示某一类词性质的形态标志。不过,具有构词形态特征的词在整个汉语词汇中是为数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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