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核心素养解读

如题所述

化学课程核心素养包括化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和科学态度与责任四个方面,它们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反映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教育价值与育人功能。

1,化学观念

“化学观念”是从化学视角对物质世界的总体认识,是人类探索物质组成与结构、性质与应用、化学反应与规律所形成的基本观念,是化学概念、原理和规律的提炼和升华,是解释物质及其变化的现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

“化学观念”主要包括“物质是多样的,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物质是由元素组成和微粒构成的”“化学变化有新物质生成,伴随能量转化,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化学变化的本质是原子的重新组合”“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揭示物质性质、实现物质转化”等观点。

2,科学思维

“科学思维”是在化学学习中基于事实与逻辑进行的独立思考与判断,对不同信息、观点和结论作出的质疑与批判,提出创造性见解内能力与品格;是从化学视角研究物质及其变化规律的思路和方法,是从宏观、微观、符号相结合的视角探究物质及其变化规律的认识方式。

“科学思维”主要包括:在解决化学问题中所运用的比较、分类、分析、综合、归纳等科学方法,基于实验事实进行证据推理、构建模型并推测物质及其变化的能力,在解决与化学相关的真实问题中形成的质疑、批判能力和创新意识。


3,探究实践

"探究实践”是指学生经历化学课程中的实验探究、学科实践和跨学科实践形成的学习能力;是综合运用化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方法,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解决真实情境问题和完成综合实践活动中展现的能力与品格。

“探究实践”主要包括:以实验为主进行证据推理的科学探究能力,通过网络等技术手段获取和加工信息的自主学习能力,利用工程和技术设计、制作与使用相关模型和产品的能力,参与社会调查实践、提出解决实际问题初步方案的能力等。

4,科学态度与责任

“科学态度与责任”是指通过化学课程的学习,在理解科学、技术、社会、环境相互关系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对化学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认识,以及所表现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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