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懂点法:套路老人卖房?

如题所述


每天懂点法:套路老人卖房?

一、关键词:套路贷,二手房买卖,损害赔偿

1.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独居老人老桑与小贷公司签署合同,约定老桑向小贷公司借款150万元并以自家房屋作为抵押。其后,经小贷公司介绍,老桑又与案外人小耿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耿以350万元价格购买老桑名下房屋。此后,小耿先后通过银行向老桑转账350万元。完成转账后,在小贷公司安排下,老桑将房屋过户至小耿名下。老桑之女杨女士发现房屋被过户后,立即报警并将小耿及小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过户回老桑名下。经法院查明,老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杨女士系其法定代理人。老桑卖房过程中,小耿向老桑转账 350万元后,老桑随即将其中200万取出,将现金返还给了小耿,老桑实际仅得款150万元。

2.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售涉案房屋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杨女士予以追认。现杨女士不予追认并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此法院依法确认该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小耿取得的房屋即应当返还。另因双方均称所涉刑事案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故法院认定老桑与小耿之间房屋买卖的钱款去向因涉嫌犯罪,应待相关部门作出结论后另行解决。

二、懂法重点:

1、切莫轻易拿房做抵押。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置的一种法定优先受偿。一旦将房产为他人设立抵押权,房产将不“完全”属于所有权人。一旦无法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可随时要求拍卖或变卖房屋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因此,生活中切莫随意设立房屋抵押权,以防丧失所有权。

2、过户是过户,抵押是抵押。不动产权证书是不动产权属的证明。过户,即意味着丧失所有权,因此区别过户和抵押尤为重要。生活中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不少小贷公司“创设”了“过户抵”这一交易模式,即先将房屋以买卖形式过户至债权人名下,一旦借钱不还,债主即获得房屋产权。找小贷公司贷款是方便,殊不知“过户抵”风险极大,比抵押有过之而无不及。

3、牢记资金往来留好凭据。如案例所示,不少人资金往来时缺乏证据意识,热衷于现金交易,殊不知现金交易往往缺乏证据支撑,一旦陷入纠纷,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一方将陷入被动,于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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