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不经过允许那拿别人东西,毫无疑问这样行为就是偷东西。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根据“盗窃罪”的相关条款规定,根据情况是否会被量刑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刑法》规定:盗窃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它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难道贪婪,拿走一张加油卡,就能惹这么大的罪过吗?
显然不会的,这张卡里的余额虽然显示为3700多万,但这些余额,只能算虚拟数字,并是公私财物。第一、加卡中的余额,只能在本加油站使用,别的加油站不能使用。第二、加油卡中的余额,只能在员工上班的时间段使用,其他时间无效。第三、加油卡中的余额,是加油站工作人员自行设置,想设置多少就设置多少,是虚拟数字。
第四、该加油卡遗失后,加油站可以对该卡片做报废处理。由此可见,文某虽然拿到这张卡片,但并不能使用卡里的余额。卡里的大量金额其实跟他的“涉案金额”没有联系的。他盗窃的虽然只是一张卡片而已,以及125.35元。但是他的行为虽然属于盗窃,但涉案金额不构成“盗窃罪”的判定标准,只适合行政处罚与批评教育。
应该进行思想教育课程进行教育要有深刻检讨。在这些严格的限制下像文某一样,当场偷东西的行为,如果说等工作人员当初发现了,可以对这张卡进行作废处理。所以这个事件教育我们不要贪小便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还命送黄泉路上。我们应该有良好的行为,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所以说不管怎么样,盗窃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不能做的,所以说做了这样的事情的话,肯定是要收到牢狱之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