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人找不到,法院是否有权帮忙找人呢?

如题所述


一、法院没有义务寻人,但可以在当地法制报和法院公告栏发布缺席开庭公告,通过广而告之方式,让司法程序继续进行。

二、以我之见,能否找到被告不关键,能否找到被告财产才是关键,即使被告失联,查封冻结被告财产,一样可以维护原告权益。

三、那么,如何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呢?别急,听我说,既然已经立案,说明原告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可以通过这一线索,顺藤摸瓜,调查取证:

1、律师持介绍信、委托书和律师证复印件到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资料,被告户籍地址、配偶身份信息尽显;

2、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户籍地址,到房产部门调取房产内档,该房产如果登记在被告或其配偶名下,可以查封;

3、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资料,根据资料显示内容结合债权凭证,决定是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

4、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劳动局调取社保、退休金、公积金信息,以及工作单位和工资账号等信息,便于查封划扣;

5、根据身份证号码,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令,到银保监会,车管所、银行、工商等部门调取保险、股票证劵,车辆、银行流水、股权等个人财产线索。


四、查封对方有效财产线索,原告变被动为主动,等到判决生效执行时,被告大概率会主动上门求和。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就如同篮球赛场上的执法裁判秉公执法即可,找人的任务于人民法院而言肯定不适合。

原告起诉后,被告无影无踪。怎么办?

我以为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给被告。在“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开庭并判决。被告即使没有收到《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亦“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仍然必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

“公告送达”是法律规定的送达形式。全国法院系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必需刋登在《人民法院报》(北京)上。经过法定时间后《民事判决书》即可生效。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31
起诉后,如果人找不到,法院是有权帮忙找人的,只要起诉,法院就不可能不管理的,这个不必太担心。
第2个回答  2021-05-31
没有权利,法院只是帮忙调节你们的事情,并没有义务帮忙找人。
第3个回答  2021-05-31
法院是没有义务帮忙找人的,如果没有找到被告人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
第4个回答  2021-05-31
当然是有权利了,只不过在找人的过程当中还是比较难的,所以很有可能会败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