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在佛山,办理居住证有一个前提条件是要在佛山居住登记满半年,居住证有效期就是一年。
二、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①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②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PS: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4、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四、办理流程
佛山居住证续签可以在网上申报也可以在居住地流管所办理。
办理基本流程:
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网上申报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地址已变更的签注业务,受理窗口或信息化平台应当在收到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手续并通知领取居住证。
地址未变更的签注业务,应当场办结签注擦写。
办理费用:
办理签注和其他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
居住证续签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