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报交警认定责任,再去医院检查伤情。如果只是轻伤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只是软组织损伤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车撞了轻伤没有住院,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有责--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元)
2、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3、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4、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