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不管是 银行贷款 还是民间贷款,都需要物或是人作为担保,这是为了资金的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但是到期了贷款人不还款 担保人 怎么办呢?这需要对于担保人的性质进行划分,一般担保人在贷款人财产 强制执行 后需要帮还贷款,而作为 连带责任 人则到期后就要马上还款。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是指保 证人 和 债权人 约定,当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 保证合同 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 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 上述 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 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 上述 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 (一)主 合同当事人 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 破产财产 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贷款人作为债务人是还款的第一顺位,但是贷款人没有资金还款,或是以各种理由不还款可以向法院 申诉 ,如果是一般担保人的情况下,除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实在无法还款的情况需要替还之外,是可以拒绝承担责任的。但若是 连带责任担保 人的话那就需要在到期时就代贷款人还清借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0-30
法律分析:贷款人不还钱,保证人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依法承担责任的,可以追偿、起诉。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合同纠纷中未经审判或仲裁,依法强制执行时债务人的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