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两套福利房的如何处理

享受两套福利房的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共有两套福利房是无法过户的。
以南宁市为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 43)号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关于单身职工购买房改房后结婚(或再婚)形成一个家庭有两套房改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字【2006】144号)的规定:“符合房改政策购买了房改房的单身职工,结婚或再婚后形成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属于违反房政策规定多占住房范畴”如果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各自购买了一套福利房,结婚后没有享受福利房政策的则不需要退房;如果夫妻结婚前已有一方或双方均享受过福利房政策,又在婚姻期间购买了福利房的则需退出一套,至于退出哪一套可由购房家庭选定。
购房家庭退出已购公有住房给原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按照原购房价款退还给原购房家庭。
福利房与一般商品房的区别:
1、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2、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3、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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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3
对于享受两套福利房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干部职工家庭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清退福利房。如果房改房面积超标,同样要进行清退。夫妻结婚前各自购买福利房,结婚后未享受福利房政策则不需退房;已享受福利房政策,婚姻期间购买福利房需退出一套。购房家庭可选定退出哪一套福利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福利房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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