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96年一起购买单位集资房,当时没有房产证,后来母亲2002年去世,当时我们三姐妹均已成年,因父亲再婚问题和我们三姐妹闹翻,2005年单位办了房产证,当时我已结婚,两个姐姐还没成家,父亲因生我们的气所以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大概2004年的时候,父亲因工作问题有了官司,要赔几万块钱,如果没钱就要拍卖房子,当时法院已经公示要拍卖了,后来是我父亲,我们三姐妹,二叔一起出钱把官司了了,才把房子保下来。
现在父亲已经六十多岁,要再登记结婚,继母比他小十多岁,没带子女过来,但是也没有任何收入财产,日常生活全靠我父亲的退休工资。现在他要登记,我们都非常担心他以后会留遗嘱,把房子留给继母继承,因为这房子买的时候是父母一起买的,而且我两个姐姐到现在都没有房子住,都是出去租房子,所以我们都不希望有到最后这房子最后由继母继承。如果父亲留遗嘱,把房子留给继母的话,合法吗?
我们并不是反对父亲再婚,只是母亲走后不到两个月他就再找,我们接受不了。而且后来他找到的女人,当时还没有离婚。所以我们反对时,行为过激了,弄得现在几乎反目成仇。现在我们也希望父亲有个好的晚年,但是伤害已经造成,父亲不再信任我们。父亲为了他这段婚姻,所有的亲戚都闹僵了,现在二叔也不愿意出面了。我们唯一担心的就是那套房子,毕竟那里面也有母亲的心血。可是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
追答那你父亲也没有权利处置那所房产,毕竟里面还有你母亲的遗产呢,尽量缓和关系,毕竟是自己的父亲。
认真回答,望采纳。
先说你们帮父亲还款保房子的事情,这不影响啊遗产啊,我觉得应该属于一个借贷关系吧,就好像父亲找你们和二叔借钱,来保住了房子,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协议说你们出钱保房子,就拥有房子的多少产权啊。
留给继母完全是合法的,继母和你父亲如果登记结婚了,并且这个遗嘱如果公证了,或者说具有法律效力,那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有遗嘱的一律都是按照遗嘱来分配,没有遗嘱的才从继承人开始继承。
因为产权现在只有你父亲名字,你们需要证明这个房产是与你母亲有关的,也就是说证明这个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然后如果拍卖时你们出了钱,也需要证明这个借贷关系,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那就赶快趁还没有立遗嘱的时候想别的办法吧,遗嘱本身只要合法,那绝对有效。哪怕是留个了他的同事,只要遗嘱合法,那就合法,没有特定的人。
问题是房产证上只写了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户口薄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没有任何子女。我们担心法律只看重房产证上的名字。
当时有没有收据我们都不清楚,只把钱交给父亲就完事了,没有查看过收据。现在我们担心的是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户口薄上也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任何子女。是不是只要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完全归属他呢?
追答房产证写的是谁没关系。房产证颁发的时候应该是你父母婚后,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就不能一个人处置。
追问可是房产证颁发的时候我母亲已经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