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汇和逆汇的区别?

不要概念的解释!

顺汇是指资金从付款一方转移到收款一方,由付款方主动汇付的方式,是国际间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移的一种方式。付款方将资金交付当地银行,由当地银行通过与其具有业务关系的国际银行,将资金付给收款方。大多是银行的汇款业务。汇款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指示解付—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入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逆汇(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是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   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编辑本段]逆汇的特点   逆汇的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如托收、信用证) [编辑本段]逆汇的形式   按照逆汇方式下的信用形式不同,分为   1、托收   托收是由债权人(出口商)主动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开立汇票[1],并委托本地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2、信用证方式   信用证的基本种类如下:   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对信用证所承担的责任,可分为可撤消信用证和不可撤消信用证;   根据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力能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其他还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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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6
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的当事人有四个:
1.汇款人(Remitter)
2.收款人(Payee)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4.汇入行(Paying Bank)

汇付的种类:
1.信汇(Mail Transfer)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
3.票汇(Remi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2007-01-27 09:56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
托收 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drawer),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C、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b、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c、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国际结算》复习资料6
1、? 议付行如果不是保兑行,它对受益人的付款是有追索权的。(√)

2、? 可转让信用证的金额可以被分为若干部分分别转让。(√)

3、? 开证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点时,如果信用证有效日期和最迟交单尚未到期,允许受益人到开证行修改单据。(√)

4、? 旅行支票的发行,实际上是购票人在发票机构的无息存款,兑付施行支票等于支取此笔存款,故旅行支票又带有支票性质。(√)

5、? 信用证是一种带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书面承诺。(√)

6、? 即期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不论是否要求汇票均对受益人立即付款。

7、? 一张汇票上写“请从XX账户支付700美元”,这种表达满足了汇票必须表达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的定义。(ⅹ)

8、? 票据具有流通性,所以凡是票据都可以流通转让,无论其抬头如何表示法。(ⅹ)

9、? 顺汇法的特点是资金转和结算工具的流向一致,即由收款人主动开出汇票交由银行收款。(ⅹ)

10、合理谨慎地验收信用证表面真实性是通知行的责任。(ⅹ)

11、可转让信用证只可以转让一次,所以,当第二受益人将可转让信用证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是不被允许的(ⅹ)

12、支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ⅹ)

13、请人如果认为受益人带来假提单,要求开证行拒付时,银行必须负责辨认单据真伪,并凭申请人要求而拒付。(ⅹ)

14、托收指示书与托收申请书是一回事。(ⅹ)

15、国际结算方式有汇款方式、托收方式和信用方式等,在一笔国际交易中,可以将这些结算方式结合起来使用。(ⅹ)

16、本票和支票也有承兑行为。(ⅹ)

17、甲公司将600公吨货物的转让、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分别转让200公吨货物给乙公司出口,转让200公吨货物给丙公司出口,转让200公吨货物给丁公司出口,这不符合国际商会500号文字关于“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的规定。(ⅹ)

《国际结算》复习资料5
1、? 国际结算包括无形贸易结算和有形贸易结算两大部分内容

2、? 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凭着承兑而交单、凭即期付款交单 凭远期付款交单和凭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

3、? 在以下同个项目中“汇票”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几项是绝对应记载事项:
1、“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8、付款日期 9、付款地 10、出票地

4、? 汇款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主要有两种:顺汇、逆汇。

5、? 分析信用证业务下的契约,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销售合同,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有一份申请书,而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则是由跟单信用证来联结的。

6、? 保兑信用证上有保兑行和指定银行双重的确定的付款责任。

7、? 保理服务项目包括出口贸易融资销售帐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

8、? 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9、? 远期汇票在承兑前的债务人的次序是出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在承兑后的债务人的次序是承兑人、出票人、第一背书人。

10、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是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作出有条件付款保证的

11、托收的当事人主要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提示行和付款人。

12、双保理业务的四个当事人: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

13、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

14、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15、托收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和直接托收。

《国际结算》复习资料4
1、? 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些都属于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在流通过程中,受让人(无需了解票据的基础关系)

2、? 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名,不写被背书人,这是(空白背书)

3、? 根据我国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规定,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4、? 电汇是以(电讯)为工具来解付收款人汇款的。

5、? 一份信用证如果未注明是否可以撤消,则是(不可撤消的)

6、? 审单工作中,银行将审查(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7、?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是(代收行给予进口商)的融

8、? 限制议付信用证与自由议付信用证的区别在于(议付行是否被指定)

9、? 承兑以后,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

10、以下关于海运提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是无条件支付命令)

11、票据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票据行为也就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这叫做票据的(要式性)

12、跟单托收业务中,即期D/P、远期D/P、D/A和D/P。T/A做法步骤不同主要发生在(委托人与托收行)

13、国际贸易结算是指由(有形贸易)带来的结算

14、我国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要获得付款人的付款应在(出票后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15、本票的摹本当事人有(两个)

16、信汇结算方式的一个优点是收费较低廉,因为它是以(航邮)方式

17、对于出口商而言,承担风险最大的交单条件是(D/P after at sight)

18、下列结算方式中,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信用证)

《国际结算》复习资料3
为什么要建立代理行关系?
答:代理行网络越大的银行,它的业务就可以开展得越多,地区也可随代理行的分布状况而越广泛。在世界各国的主要城市设有分行,但是依靠这此分行办理业务是满足不了业务发展的需要的。首先有些业务必须依靠当地的银行来完成。它还是要建立它的代理行网络,与各国当地资本的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因为有的国家管汇当局规定了外国分行在业务上的各种限制,有的业务必须由当地资本银行来完成。其次是人员问题,以及当地政府对外国银行开设分行的种种限制。

本票与汇票有什么区别?
答:相同点:

1、? 本票的收款人与汇票的收款人相同

2、? 本票的制票人相似于汇票的承兑人

3、? 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

不同点:

1、? 基本当事人不同

2、? 付款方式不同

3、? 名称含义不同

4、? 承兑等项目不同

5、? 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需作成拒绝证书

6、? 主债务人不同

7、? 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作为相同的一个当事人

简述在“凭信托收据借贷”以对进口商融资条件的责任如何划分?
答:如出口商主动提出“凭信托收据借贷”对对进口商融资,并在托收提示上写明“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贷”字样,代收行按照托收提示中的交单条件办理,介一切后果应当由出口商负责。如果出口商未曾主动提出,而是代收银行同意进口商的“凭信托收据借贷”要求的话,则一切后果应由代收行负责。
远期信用证对于买卖双方的利弊?
答:远期信用证对卖方不利,占压它的资金,使他面临或有风险,如:开证行可能假借货物品质问题申请法院下令开证行禁止付款等。
远期信用证对买方有利,延长他的付款时间,甚至可以提货出售获得款项以归还他欠银行之款,而不占压他的资金。

《国际结算》复习资料2
打包放款和红条款信用证如何比较?
答:两者相同之处:都是在装运前出口方银行对出口商融资;都是要求出口商必须出运货物,交单议付,从议付款扣还放款;都是必须向融资银行交单议付。不同处:打包放款:出口商凭一般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和销售合同,申请打包放款;出口商如不能装货出口,应由出口商负责在放款到期日还款;打包放款不增加开证行和进口商的责任;发放出口国本币资金贷款。
红条款信用证:进口商申请开证行开出红条款信用证和出口商一定出口保函预支款项;出口商如不能装货出口,议付行垫款最后由进口商负责归还;红条款信用证增加开证行和进口商和责任;预支信用证货币资金。

比较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异同点?
答:从法律角度讲,备用信用证和见索即付保函可遵从于两种规则,备用信用证和见索即付保函的区别不在法律,而是在惯例和专业术语方面。备用信用证已发展成为一种全面的金融工具,其应用范围比一般的见索即付保函更为广泛,因此,备用信用证可用于支持委托人的融资和非融资性契约责任,并提高这种第一性资金保证的信用等级。

国际保理业务有何积极作用?
答:在信用额度内具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收汇保证;应收帐款的付款期限可以得到保证;便利出口商获得融资;减少方式的进口风险;提供多种货币的分类服务;利用银行优势,使客户避免外汇风险;事先对出口商进行资信调查。

汇票持票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之权;汇票转让他人之权;背书汇票权;发出退票通知给前手当事人;向前手当事人行使追索权;用自己名字起诉的权利;丢失汇票后获得副本权;在支票或银行即期汇票上划线和委托一家银行托收票款的权利。

比较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异同点?

背对背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1、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而是受益人的意旨,申请人和开证行与背对背信用证无关。
1、可转让信用证的开立是申请人的意旨,开证行同意,并在信用证加列“是否可以转让”字样,始可开出可转让信用证。

2、凭着原始信用证开立背对背信用证,两证同时存在。
2、可转让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出去,该证失去那部分金额之存在。

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3、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可以得到七证行的付款保证。

4、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
4、转让行按照第一受益人的指示开立变更条款的新的可转让信用证,通知第二受益人,该转让行地位不变,仍是转让行。

《国际结算》复习资料1
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授信额度: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不用交付全部开证金额。

SWIFT: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是一个国际银行间非盈利性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该组织成立于1973年5月,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信用证:是一种带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书面承诺。

票汇汇款: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及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另一种汇款方式。

出口押汇:是以出口商的汇票及/或单据作为押汇行的抵押品,由押汇行垫款,付给出口商,然后将抵押品的汇票及/或单据寄至开证行向其收取货款归垫。

海运提单:是一种运输单据,它被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承认货物已经收妥,等待运至一个特殊的目的港,并说明货物承运条款。

跟单信用证:商业信用证必须要求出口商提交单据,故称跟单信用证。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光票信用证:商业信用证不须要求出口商提交单据,故称为光票信用证。

国际保理:是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记帐赊销方式提供出口贸易融资、销售帐务处理、收取应收帐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金融服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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