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探亲可一年多次是什么意思?

刚看了报纸,说是自今年12月25号起,增加一年多次赴港探亲签注,不明白是一年办一次签注就可以了,在香港可以居住一年?还是像以前似的,每三个月办一次,在香港只能住三个月,但是一年可以办多次?

当然是可以在香港住一年。在这一年内可以多次往返中港。也可以一直住在香港,直至一年期到为止。不用再是三个月回大陆办探亲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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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6
一年内多次往返,并不意味着在港逗留期会延长,也只是三个月,一年签注多次往返,就也是说,一年只需签证一次,就不用每三个月到期就要再加签的意思!
第2个回答  2013-07-16
以前去香港探亲最多只能住三个月由今年 12月25日开始 , 增加一项 (赴港夫妻团叙及照顾子女) 最多只能在香港可以居住一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6
探亲也有很多种签注,增加的次数只是针对逗留七天的一些签注,而不是三个月的,
第4个回答  2015-09-08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赴香港探亲的通知》,市公安局推出1年多次赴港探亲签注业务。
从2010年1月1日起,凡是户籍在本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内地居民均可以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一年多次赴港探亲签注业务。
根据规定,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同时需提交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和配偶的基本情况信息。属于其他探亲情形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申请人,也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但须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同时需提交能够证明有特殊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重病的,须提交医院证明。
此前,内地居民赴香港探亲签注只有三个月一次或两次和三个月多次三类,有诸多不便。市公安局于2008年底推出了出国境证件EMS服务。再加上此次一年多次赴港探亲签注业务的推出,内地居民为签注来回奔波的次数和费用将大大减少。
另外,关于内地父母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者,通知规定,父母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经核查出入境记录,确认子女在香港的,可予审批赴香港探亲;对于子女不在香港的,则不予批准探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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