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房房产证办好了还能放弃共有吗

如题所述

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需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
房产共有人放弃产权,有2种方式:
1、办理共有人买卖转移产权给共有人,或者是出售给他人。
2、把产权赠与给共有人或者是他人。
两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费。
房产证上去掉共有人的名字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
另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过户赠与的方式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过户买卖方式则无需公证。另外,两种方式都需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如果只想体现一人名字但房产要转为登记人个人财产的话。需要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去除共有人的名字,要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较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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