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全面禁止。我们将组织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对有照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的经营者,将依据《
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处罚的幅度在生产销售经营额的50%至3倍之间。
一是在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理解“
限塑令”是国家的一项节能、减排举措,不合格的塑料袋属
白色污染。二是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黑作坊、黑窝点进行取缔。三是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进行检查,检查所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四是检查塑料袋是否为有偿提供,对低于成本价收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必须符合GB21660-2008标准,比如袋子的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所有产品必须有环保声明,必须注明材质,有安全声明,比如,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必须有“食品用”字样。
一是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袋;二是限制使用,即有偿使用合格的塑料袋,其目的就是利用
经济杠杆提高消费者保护资源、减少浪费、防止污染的意识。对消费者无偿使用没有具体的规定;对生产者、销售者有相关的法规予以约束。国家对无偿提供合格的塑料袋的制约措施不久将要出台。
“限塑令”主要针对以提携为目的的塑料袋,这类塑料袋是要收费的,但是像在超市买水果、肉类的预包装袋是不用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