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对方不赔钱,去法院起诉可以吗?费用大概多少?谁来支付?

我在苏州上班,给我外地女朋友过生日,他一个朋友对他也有点意思,然后就心里不舒服看着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都一切风平浪静,后来说去唱歌回来的时候他叫个几个他们本地人,把我打了一顿。额头擦伤很厉害,当时去医院做了一个拍了片子看了 没事就没有住院,但是在家里躺了好几天,从外面也拿了不少药,这段时间也没有去上班,这个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对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吗?起诉费用大概多少钱?胜诉的概率多少?

1,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他们的行为构成结伙殴打他人,应处罚的。

2,民事赔偿部分,你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3,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赔偿内容基本就是你说的那些。

5,胜诉主要靠证据,别人无法确定。

6,《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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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8
1 、起诉是您的权利,但自己要收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是他打您的。
2、因为您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就您的损失,只能起诉到法院即可。
3、起诉费用根据您主张的金额的多少来收取,您先行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4、您主张的项目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5、因为您没有伤残,一般精神损失在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追问

证人和口供全部都做好了,派出所也已经立案了。但是我现在没有医院的证明,我当时只是去医院查了一下,查了没有事情,然后就回家养着了。后来也陆陆续续的在药店拿过药,这个可以索赔吗。误工费和医疗费吗?

追答

是的,可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22
1、协商不通的应当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诉讼费要根据诉讼标的额计算,建议和法院联系,有败诉方承担。
4、胜诉几率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8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有关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与受伤相关的费用。起诉费用不多,原告先垫,判决后败诉一方出。你是受害者,能不胜诉吗?除非是你挑起事端,否则是一定胜诉的。
第4个回答  2013-07-18
你好,请在1年内起诉要求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医院的证明。
起诉费用根据你的诉讼请求而定。责任明确,证据确实的,一般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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