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发生口角(由于对方住在楼上常年制造噪音扰民还蛮不讲理直接口出恶语)对方一男手持棍棒进行恐吓,恶语相向,还试图言语挑衅希望我方先做出过激行为,我无奈只得以照片取证才使得对方愤愤离开,但最终双方没有发生真正的肢体接触。请问对方算是有暴力倾向吗?事发第二日还可以向派出所报案给予相应的警告吗?真心想以正当的方式讨一个公道。求知情人帮忙给予解答,非常感谢!!紧急求帮忙啊,因为如果可以,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支持,明天上午我就要去报案寻求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