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购房在办证时的份额是可以双方约定的,特别是《物权法》颁布以后,在这方面规定的比较详细。现实中,还有双方约定的份额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与百分之零点一。
不知道你们已经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证办没办?如果你们的产权证(包括共有证)已经办好,那么在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想要转移到一个人名下(这里叫转移登记),有下面几种方法:
1、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把一方名下的份额卖给另一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这里需要缴纳印花税千分之一、契税百分之二(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是百分之四),还有办理交易过户登记的费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你们的共有产权证办理之日至转移登记之日未满五年,还需要缴纳百分之五点六五的营业税,和收益部分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去年国务院七部委联合下文规定的)。
2、赠与,就是把一方名下的份额无偿赠与给另一方(你们私下怎么协议都可以),这里需要缴纳百分之四的赠与税,和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费用。
3、如果你们产权证和结婚证都办好了,可以借助法院。就是起诉离婚,由法院把房产判决给一方,这样凭法院的判决书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证,不需要缴纳任何税,只要交一些办证的相关费用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
《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
具体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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