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了我的车我开车走了,有什么责任?

今天我开过横过马路的时候,是从黄线虚线过的,一电动车速度好快的从我车前过去我撞到她的后轮,她摔倒没什么伤,我们互相骂了几句我看样子这女的要论我钱,我就慢慢的开车走了,她也没有拦我,晚一点警察给我打电话说我撞了这女的,来我家把我车开走把我带上警车,在车上说我是逃逸,要十五天拘留2000罚款罚12分,带到他们办公室让我等了一会因为晚了所以说明天再处理让我回家了,我现在想问下我这算逃逸吗,要这么样处罚吗,我要怎么办,明显那电动车女人什么事也没有,还骂我横穿马路不会开车,我不横穿马路怎么回家,我想要问一下我应该怎么样对交警说,我觉得交警是在恐吓我,想从我这里弄点钱,我们这交警很黑的,我在线急等答案啊
来个懂交通法的回答一下吧,那电动车的主人啥事都没有,这是要讹我钱啊,要是她要的多了我不给会有什么后果啊,总不能要多少给多少钱吧,要不然这社会会出现多少以碰瓷赚钱的人啊,真心一分钱不想给她

认栽吧,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何况是你撞她;而且你是穿马路,她直行,你本来就是需要僻着她。而且出了事后你的确不应该开走的,她没事,她车也可能破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罚,但是你的确是要负主要责任的追问

扣我车时把行驶证驾驶本全拿走了也没开过任何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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