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点出来锁自己的车,看到一群人,穿的都是裤衩短袖,我看了下就关门了,结果一会他们敲我的门说是检查的,带我去警务室,我都不知道什么情况。他叫我说出做坏事的过程,我根本没做什么,感到无缘无故被抓。一会派出所的车把我带到派出所,把我抓进去从夜里12点一直关到上午10点才来人问话,我问他们为什么无缘无故抓我,有什么理由什么证据?说我涉嫌侵犯女生,说是通过监控看体型有点像。那个女的辨认后,说不是我!
警察就做笔录,让我签字说可以走了。我说你们要把事情给我说清楚,给我一个清白!
他说你走了就是了!
我想问下:他们抓错人应该道歉吗?
小区的协警有权利扣人吗?扣人之前要出示证件吗?
说我涉嫌侵犯女生我认为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有没有侵犯我的名誉权?
我要起诉他们派出所可以吗?要求给我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