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的工作人员应了解哪些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人民政府。
  3、审核。乡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城市低保用户: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虽然另立了户口,但仍共同生活的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虽已办理离婚手续但超过三个月以上仍共同生活的夫妇及子女,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计算。
跨县(市)以上地区的人户分离家庭,在解决人户分离前,原则上不受理保障申请;同城市,申请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处的,原则上按居住地管辖;在居住地满两年的,应责成其将户扣迁入现居住地,因当事人自身原因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或居住地的,不予受理或暂停低保待遇。
1、申请。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由户主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审查。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城市低保申请审批表》,提出审查意见报乡镇。
3、审核。乡镇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综合复评,对有争议的要重新组织调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供如下材料:户口本及其他涉及到的材料如结婚证、下岗证、残疾证、学生证、疾病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城市低保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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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3
从村到镇开的证明 以及户口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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