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章私盖的责任承担问题

镇政府的公章在我这里。如果朋友来盖私章,怎么能不驳了朋友的面子又能不担责任呢? 如果章盖了以后出现的后果是不是完全由我自己承担,有没有什么方法转嫁给来盖章的人?或者我跟来盖章的朋友写一个协议,或者?求法律达人了 难道是此题无解?盖了就得承担。

你别听哪个人扯淡 ,现实生活中按他说的做你不出1个月就滚蛋了。 不论写什么协议, 如果有协议在那里等于是给检察院留下起诉你的证据。 只要盖了你都要负责, 你就是没有受贿检察院都要找你。 还有个方法虽然不好 但是出了事情你最多被纪律处罚 不会受到刑事责任 比如朋友来的时候 要你盖 你可以出去上厕所 朋友私自盖的 最多是单位内部问题 还有就是丢失公章 之后被人找到还给你 反正只要出了事情你就完蛋 我和你说的方法 就是不用坐牢而已还得你朋友够张仪替你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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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1
不管在哪个企事业单位都会有公章管理制度,你既然是管理公章的人,我想你的部门肯定也有这方面的管理规定,私自盖章肯定是不行的,况且你管理的还是镇政府的公章,出现的后果都是你自己承担,不可能转移给其他人的。
第2个回答  2013-08-11
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私盖者则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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