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08
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你父母没有遗嘱就没有份。除非你父母把遗产给了你姐姐,然后你姐姐才能把财产给自己的孩子也就是你的外甥,但这里你姐姐已经过世了,肯定是不能继承遗产的,所以你外甥没有继承权,如果你父母有遗嘱指明要把遗产给自己的外孙的话,他就有继承权
没有第三顺位继承人,如果你外甥有继承权的话,那你的孩子也有权
第2个回答 2013-08-08
你姐夫没有权利继承,但是你姐姐孩子有权利!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遗产!你姐姐作为子女先于老人去世,她的后代子嗣可以作为她的代位继承人行使你姐姐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前提是~~你爹妈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第3个回答 2013-08-08
无遗嘱时,对于你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你小外甥是有的,他所享有的继承来源是代其母亲(你姐姐),份额与你均等。你姐夫无权继承。
你父母百年后如果小外甥未成年,你姐夫应当以法定监护人名义代小外甥行使继承权;若你小外甥已成年,由其自己决定是否继承。
有遗嘱的依遗嘱。
第4个回答 2013-08-08
父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你姐姐的遗产分配应该一早结束了,况且在那个继承中你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你什么事。)
1.外甥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姐夫可能因为自身原因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1.中外甥的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姐夫不属于2.的情况时,分情况(你说是小外甥,应该年龄不大):
(1)外甥是成年人(满18岁),精神正常,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得遗产和姐夫没关系。
(2)外甥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失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岁)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姐夫作为外甥的监护人,也是法定代理人,基于“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一职责,要对遗产进行依法保护。为了被监护人(外甥)的利益,姐夫在法律范围代理外甥行使权利。当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得到姐夫同意后自己行使权利。
《继承法》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就是说,遗产是外甥的,姐夫只是代外甥行使权利。将来如果发生纠纷,他还要代理外甥进行诉讼。
其实,外甥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代位继承,只要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姐夫都要履行监护人职责的。不过实际生活中,一旦外甥得到遗产,姐夫到底是不是能够完全为外甥,很难调查,也很难举证和界定。
第5个回答 2013-08-08
如果你父母没有遗嘱的话 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