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伤残后半年后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单位未缴纳社保,社保局能否赔偿

本人于去年造成工伤事故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单位只支付了医疗费用,半年后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连续七个月没为我缴纳社保,社保局拒绝为我的伤残赔付,请问社保局拒绝为我的伤残进行赔付与新单位没为我缴纳社保有关系吗?若是法律起诉的话哪家的责任更大?是采取民事仲裁好还是法律起诉好?大概能赔付多少?

你的九级伤残是怎么鉴定的?有没有工伤认定书?如果有工伤认定书,原单位在你离职前也一直缴纳工伤保险,那你的工伤待遇就不会没有,这个和新单位没为你缴纳社保毫无关系,那社保局的拒绝是没有理由的。
工伤认定必须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时间过了是申请不到的。如果你有工伤认定书和工伤等级通知书,社保局还拒付,只能直接起诉法院。
如果是九级 工伤 ,赔偿在10万左右追问

社保局刚刚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予到位,那么请问一次性伤残业补助金在哪里申请办理了?

追答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不补助金必须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的地点就你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地方(医保处,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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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8
工伤鉴定后你有申请工伤待遇吗,你是在原单位发生的工伤,如果原单位没为你缴纳社保的话,应当由原位承担责任,工伤赔偿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7
1、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3个回答  2013-08-08
第一,没交社保造成的,第二,去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告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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