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签证到美国后3年绿卡再转10年绿卡需要再提供出生公证吗?

K1签证到美国后3年绿卡再转10年绿卡需要再提供出生公证吗? 不需要!你结婚后是条件绿卡!两年后,如果你不离婚,那么你就可以转成正式绿卡不用再提交出生公证!

只有2年绿卡,没有3年的绿卡。K1入境获得的是2年的条件绿卡。之后在2年条件绿卡到期签的90天必须申请解除2年条件绿卡获得10永久绿卡。需要填写I-751表格以及相关的材料。前天条件是你和你的美国配偶婚姻还在。不行要提供出生公证。以下是申请10年绿卡所需材料清单:

A.申请条件绿卡解除的前提条件
1.结婚不满2年,CR1入境时获得的是条件绿卡,
K3和K1入境,完成转身份后如果结婚仍不到2年获得的也是条件绿卡。在条件绿卡上面有注明的EXPIRE DATE(失效日)的前90天内均需申请I-751解除条件绿卡,成为永久绿卡。

注意:需要申请转条件绿卡为十年绿卡,你的截止的时间应该是条件绿卡两年到期前的90天内,在你的绿卡欢迎信里面有清楚的写着.

2. I-751需要你的配偶和你一起联合申请,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免除联合申请:
  A.诚意结婚,但随后你的配偶去世。
  B.诚意结婚,但婚姻后来因离婚而终止。
  C.诚意结婚,现仍未离婚,但受到对方极度的虐待。

3.你可以包括你的条件绿卡的子女在此申请中(要求母子获得条件绿卡的时间差不超过90天),否则他们将需要单独申请。

B.所需材料清单:

1.填写I-751表格
2.条件绿卡的复印件,以及此申请所包括的子女的条件绿卡的复印件。

3.如果你和你的子女受到配偶极度虐待,你要申请免除联合申请,你需要提供证据,如警察,法院,医院,学校,社会服务机构为你作的报告等。
4.如你们已离婚,提供离婚文件复印件,申请免除联合申请
5. 如配偶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需申请免除联合的申请,。
6.如果你是子女并想要和父母分开申请,需提供证据解释为什么需要和父母分开申请。

7.提供反映你们婚姻真是状况的材料,越多越好(要复印件即可)最好提供的材料都有盖章,有日期。例如:
  (1).你们婚后生子的出生证明
  (2).有两人名字的共同租借合同,居住的房屋的产权证,显示对方为受益人的保险单据,包括联名所有权的财产和联名责任义务的证据,如联名存款和支票银行帐户,联名的贷款,联名的水电费帐单,联名的税单,。
  (3).亲自写关于自己婚姻真实的宣誓书(要求原件),在上面要至少有2名或以上亲朋好友的签字和证词,同时宣誓书上需要有亲朋好友的出生地点,日期,住址,和你的配偶或者你本人的关系。

申请解除条件绿卡需要夫妻联合签名申请I-751

*完整填写I-751表格
*结婚证书公证
*夫妻双方护照复印件
*条件绿卡复印件
*护照上的I-551章复印件(如果有)
*原I-130通过书复印件(如果是K类签证需要提交129F的包裹和AOS的通过通知信)
* 这些文件是未来证明双方婚姻的真实性,材料尽可能多,多多益善:共同银行帐户证明,共同信用卡帐户,共同租约,共同报税单,共同的电费帐单,共同的电费帐单,共同的医疗保险证明,亲友证 明信,亲友合照等一切能证明你们是夫妻的材料。

C.申请的地址

I-751申请包裹要么寄到USCIS加利福尼亚或者佛蒙特处理中心(点击这里查找你属于那个服务中心管理)

D.申请费用
money order 或者check(支票) 和申请一同寄往USCIS服务中心。

E.申请的时间
1.申请联合申请的时间见上文
2.申请免除联合申请的时间可以在获得临时绿卡起到要满二周年的这段时期的任意时候。
3.条件绿卡的有效期是二周年,如果不即时申请I-751解除条件绿卡,将导致失去身份。

补充阅读:
一.与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新婚燕尔,过着如胶似漆生活的外籍配偶,不要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的在美国长期居留,申请居留所得到的永久绿卡只是有条件[Conditional]的居留权,也就是临时性的绿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在两年了才能取得永久性的绿卡,原因在假结婚的事情太多了,移民局认为结婚两年大概婚姻关系没有问题。从有条件居留改为永久居留,中间又是一道手续。
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搜好易签论坛
在到了结婚两周年前的90天,可以开始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美国籍及外籍配偶必须一起申请。临时绿卡的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不办理临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的话,结婚两年就失去了美国的居留权了。
如果结婚两年之内因为个性不合,或者受到美籍配偶的虐待,则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的豁免。取得了豁免,则可以在有条件居期间内的任何时候,申请调整为正式的永久居留权,正式的绿卡。注意,必须在移送出境之前办理。
如果外籍配偶的子女,与外籍配偶一同取得有条件居留的话,则列在外籍配偶的申请转换永久居民申请表上,同时转换为正式绿卡,如果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90天后子女才取得,则子女需要分开填报转换正式绿卡的申请文件。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与外籍配偶同时取得有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包括在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例如身体受虐的报告,社工的评估,因为受虐而离婚的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附加:如果你暂时不打算入籍美国,你收到的是10年绿卡,你需要更新你的绿卡。在10年绿卡有效期到之前的90天内提出申请更新你的绿卡,详情可以看:如何更新你的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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