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白话释义:
客方:可以说白马不等于马吗?
公孙龙:可以。
客方:为什么?
公孙龙:“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客方: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么白马不就是马了?既然有白马称为有马,那么为什么白色的马就不是马呢?
公孙龙: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
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没有区别 ,那么,为什么黄马、黑马有时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呢、既然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
这就明显地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样一匹黄马或黑马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是说明原来“白马乃马”的假设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马区别于马”,这是清楚不过的事理。
客方:照您的意思看来,马有了颜色就不同于马了。可是世界上没有无颜色的马,那么,能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
公孙龙: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区别的,所以说 白马非马。
客方:马,是不受“白”限定的马;白,是不受“马”限定的白。把白与马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而相与限定,变成一个新的概念来称呼不受限定的概念,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认为白马不是马,是不对的。
公孙龙:照您看来,有白马就是有马,但是,能够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了吗 ?
客方:当然不可以那样说。
公孙龙(答难者再说):既然承认了“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叫飞鸟沉到水里飞翔而让棺与椁各在西东 那样好笑吗?这是十足的逻辑混乱。
公孙龙: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而就马形来说 的。但是,“白马”却是与马相结合而不能分开的概念,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
所以,称为“马”的,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 而不能以白马称为马。因此,称为马的概念,是不能作为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概念的。
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
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 色而不能算数。
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答应 “白马”的概念,黄马、黑马都不能答应“白马”的概念。不加限定的 概念与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与马是有区别的。
原文: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此文出自先秦公孙龙所著的《公孙龙子》
写作背景:
公孙龙能言善辩,曾经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其主要著作为《公孙龙子》,西汉时共有14篇,唐代时分为三卷,北宋时遗失了8篇,至今只残留6篇,共一卷。
其中最重要的两篇是《白马论》和《坚白论》,提出了“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等论点,认为对于 “坚白石”,“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强调视觉与触觉的差异故“坚白石二”。
又分析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强调“白马”(个别)与“马”(一般)的区别,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与他齐名的是另一名家惠施。
文章赏析:
哲学追求事物的真实,面对“白马非马”的论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会落入掩耳盗铃似的逻辑谬误。这里“白马”就是白色的马,一种有特定属性的动物。“马”就是马这种动物,是范围限定到“种”这一层次的一个生物类群的总称。
理解这一论述的关键在于理解其逻辑连词“非”,这里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义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属于”、“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于”和“等价于”的逻辑关系。而“白马”的概念是属于“马”,但不等价于“马”的。
从心理学角度讲,“白马”的称谓在普适认知里暗示出它与“马”的联系,而“非马”的判断则违背逻辑惯性,让接受者加以注意,同时借助“巴纳姆效应”式的安慰原则读者自己对“非马”论述找到合理支撑,从而使常识和理性判断产生逻辑矛盾。
而且词语本身读来耳目一新,易记顺口,而且还有哲学韵味,能一定程度上显示运用者有思考的倾向,所以作为一个著名的诡辩哲学命题固定了下来且流传开来,实质上是哲学中逻辑学范畴里“语义谬误”的体现。同时,哲学不否定“白马非马”在特定文化背景下的运用还有其它含义。
一、翻译:
客方:可以说白马不等于马吗?
公孙龙:可以。
客方:为什么?
公孙龙:“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客方: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么白马不就是马了?既然有白马称为有马,那么为什么白色的马就不是马呢?
公孙龙: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没有区别。
那么,为什么黄马、黑马有时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呢、「既然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明显地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样一匹黄马或黑马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是说明原来“白马乃马”的假设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马区别于马”,这是清楚不过的事理。
客方:照您的意思看来,马有了颜色就不同于马了。可是世界上没有无颜色的马,那么,能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
公孙龙: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区别的,所以说 白马非马。
客方:马,是不受“白”限定的马;白,是不受“马”限定的白。把白与马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而相与限定,变成一个新的概念来称呼不受限定的概念,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认为白马不是马,是不对的。
公孙龙:照您看来,有白马就是有马,但是,能够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了吗 ?
客方:当然不可以那样说。
公孙龙(答难者再说):既然承认了“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叫飞鸟沉到水里飞翔而让棺与椁各在西东 那样好笑吗?这是十足的逻辑混乱。
公孙龙: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而就马形来说 的。但是,“白马”却是与马相结合「而不能分开」的概念,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所以,称为“马”的,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 而不能以白马称为马。因此,称为马的概念,是不能作为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概念的。
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 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
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 色而不能算数。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答应 “白马”的概念,黄马、黑马都不能答应“白马”的概念」。不加限定的 概念与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与马是有区别的。
二、原文: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本篇文章选自先秦·公孙龙《公孙龙子·白马论》。《公孙龙子》是中国先秦时期名家的主要代表公孙龙的重要著作。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公孙龙子》原有14篇,后来多数散失。《隋书·经籍志》只在“道家”下列《守白论》。
现存的《公孙龙子》一书只有6篇,保存在明代的《道藏》中,该书流传情况复杂,宋代以后有人怀疑它的真实性,认为今本《公孙龙子》是晋朝人根据零碎材料编纂起来的,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先秦《公孙龙子》的本来面目。该书是研究公孙龙哲学观点和逻辑思想的重要史料。
《汉书·艺文志》中收录了十四篇,后来多数散失,《隋书。经籍志》只在“道家”下列《守白论》。《公孙龙子》原有14篇,但现在只保存下来了六篇。第一篇《迹府》也是后人搜集的有关他的事迹,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
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马非马”论和“离坚白”而著名,他的这些思想分别见于《白马非马论》和《坚白论》中,这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
在《公孙龙子》一书中,公孙龙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所具有的内在矛盾,他的特点就是夸大这种矛盾,并否认两者的统一,所以最后得出违背常理的结论。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颜色中的白色和质地的坚硬他也人为地分裂开来论述。
另外,在《指物论》中他还着重论述了指与物的关系。“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称,“物”是具体的事物,它们的关系也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通变论》则论述了对运动变化的看法,《名实论》讨论名与实的关系。上述的五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
《公孙龙子》的注释本,有宋朝人谢希深的注本,明朝人傅山的注本以及清朝陈澧的《公孙龙子注》,近代陈柱的《公孙龙子集解》,王启湘的《公孙龙子校诠》,谭戒甫的《公孙龙子形名发微》,庞朴的《公孙龙子研究》,伍非百的《中国古名家言》也可以参考。
作者简介
公孙龙(前320年-前250年),传说字子秉,战国时期赵国人,曾经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为《公孙龙子》,西汉时共有14篇,唐代时分为三卷,北宋时遗失了8篇,至今只残留6篇,共一卷。
其中最重要的两篇是《白马论》和《坚白论》,提出了“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等论点,是“离坚白”学派的主要代表。与他齐名的是另一名家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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