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兑了一个50平米的小吃部。合同签署完毕之后能有一周左右时间, 有一个有精神病证的正常人来我店里对我说 我的店的 牌匾手续与煤气 是兑我店的老板让他用他的精神病证搞来的 让我给他钱( 正常营业性煤气是1.8元/字,他说他搞的1.2元/字。我给兑我店的老板打电话,上个老板也承认这个事了)。我当时明确的拒绝他,我说我不用他搞。但他在我店里影响其他客人吃饭,我被迫无奈,给他拿了150元钱。并让他保证把他所办的手续迁走,从此别再来我的店。他答应了。但是第二个月的时候他又来了,说他一个月的时间迁不走,需要我在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但是第二个月还需要我给他钱。我合计能花钱摆平的事就尽量摆平。我又答应了他。但是第三个月他又来了。我就打了110报警。警察却说我们这是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我无奈 只能和警察耍无赖。赖在派出所不走,逼他们帮调解。警察却说叫我再给这个精神病一个月的钱。并立下字据 让他以后不在找我。
我想问,问题一;我这个算是经济纠纷么?
问题二;我和他立完字据后,他再来骚扰我。警察管么?
不算,那精神病无凭无据,你又没欠他钱,想拿钱也得让他有个证明
立完字据,也要看这字据有效没有,立这字据的依据好像都没有也
我怀疑,是警察见太烦人,实在无奈就搞个立字据的方法,以免这精神病再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