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城标尚郡的房子真是骗人的?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快一年??

听说他们借口说挖到古河道全部业主延期交房要将近一年?是真的吗?这是什么骗人开发公司啊!!太没诚信意识了吧!
延期这么长时间还不想赔偿?还硬说是不可抗力?这样的开发公司怎一个“烂”字了得?不会是有背景的吧?!

许昌金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投机倒把,坑骗业主的龌龊行径:
一、经业主不定期调查城标尚郡(楼盘名)施工现场,自封顶以来经常无人施工或只有少说工人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极其缓慢;
二、城标尚郡起草的合同存在违法行为,经业主互相沟通证实同一栋楼内的购房合同存在至少两个不同的交房日期,并且存在他们私自更改合同内容的行为;
三、开发商违法收取业主契税资金,且均按双倍收取,声称为业主代交,经查迄今仍未上缴相关部门且不退换业主多余契税资金;
四、依照购房合同,在交房日期前三十日内须向业主公布延期时间,合同订于2013年7月31日交房,至今业主仍未收到延期通知;
五、开发商声称遇到不可抗力因为延期交房近十个月,开发商所谓的不可抗力是他们声称的挖车库挖到古河道,如果情况属实这说明开发商前期勘察工作并未按程序合法进行。(注:法律规定中的不可抗因素并未包含古河道问题,这是开发商的延期且不赔付业主赔偿金的借口与托辞。)
六、从购房到现在的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缺乏诚信,毫无商业良知的开发商,若是此楼盘成了烂尾楼,将有更多无辜来百姓遭殃,政府早一天介入,早一天查处业主就少一份危险!!
苍天大地开开眼吧!!救救这些平头老百姓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30
何谓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二)不可抗力的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应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及时进行处理。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而定。
(三)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我国法律规定,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能按规定履约要取得免责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发生,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关于不可抗力的出证机构,在我国,一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如由对方提供时,则大多数由当地的商会或登记注册的公证机构出具。另一方当事人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1)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
2)最好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3)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追问

速来围观,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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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7-30
我是去年7月份买的房子,说是今年7月交房,所有当时就选城标了。首次买房,刚需自住,东拼西凑买的,盼着今年住新家。自去年购买后,我每周都会去工地看看,很辛酸,每次去都看不到施工的进度,去年底和今年初更是停工,现在还是几个人在工地晃荡。现在又借口延期交房,真的是没有一点良知的开发商,太让人心寒了,急的老子都想拿刀砍人,
第3个回答  2013-07-30
城标奸商,恶意延期交房,延期十个月,7月31日要交房的业主至今(今天7月30日)没有收到一条信息,极其不负责任。
第4个回答  2013-07-30
没诚信的城标,白白让他们用我们的钱,他们因为不能按时交房还会偷偷修改交房的日期!